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吉林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二批10月06日)

发布时间:2021-10-06 17:18 信息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源市工作协调联络组

辽源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32批(2021年10月6日)

序号

省内 编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58

4577

X2JL202109260048

东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楼南侧车库,过往车辆和拉货卸货车辆在此处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辽源市东丰县

噪声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7日,经东丰县交警大队、东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丰县吉鹿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核实,东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楼南侧共有18个车库,东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6个车库,群众个人有12个车库,其中群众个人有2个车库存放水泵等杂货,现场询问附近商户和群众此处噪声影响,附近商户和群众都说过往车辆和拉货卸货车辆能听到声音,但影响不大。

基本属实

  东丰县交警大队口头劝告周边业户,在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合理安排装卸时间,防止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已办结

 

62

4581

X2JL202109260030

大阳镇保胜村金家东沟山体南侧G202国道北几十米处,此处山坡被严重破坏,复绿面积少,地表大面积裸露,产生扬尘。

辽源市东丰县

生态、大气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7日,经东丰县自然资源局、东丰县大阳镇政府联合现场调查核实,举报地点位于东丰镇大阳镇保胜村金家东沟山体南侧山坡。东丰县大阳镇黑山头采砂场2017年至2018年在此处开采建筑用砂,2018年7月13日采矿证到期后,采砂场立即对采矿区域进行了部分复绿并使用彩钢瓦围建保护;至今未进行开采。现场未发现有扬尘现象。举报“产生扬尘”问题不属实。

  东丰县大阳镇黑山头采砂场于2021年5月13日办理了采矿延续手续,部分地表没有复绿的采矿区域为延续开采范围,是合法采矿区暂无需复绿。反映“山坡被严重破坏,复绿面积少,地表大面积裸露”问题属实。   

基本属实

    
  东丰县自然资源局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出现违法开采情况的发生。

已办结

 

95

4614

D2JL202109260028

龙山区济康路水产的冷库,该处制冷设备噪音扰民,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辽源市龙山区

噪声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2021年9月27日,经辽源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群众举报的“龙山区济康路水产的冷库”实为“辽源市龙山区玉兴蛋禽水产仓储行”,从事猪、鸡、水产品冷藏业务。

  该仓储行有冷库1座,每年5月底至12月初使用,运行时间为每天晚19时至早6时。冷库内有制冷机1台、晾水塔1个,配有轴流风机1台,轴流风机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

  该仓储行边界外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其边界昼间噪声排放限值为60dB(A)、夜间为50dB(A)。根据东辽县生态环境监测站2021年9月28日出具的噪声监测报告显示,该仓储行东边界、南边界、西边界3个点位昼间噪声监测值分别为54.9dB(A)、53.5dB(A) 、59.2dB(A),夜间噪声监测值分别为49.1dB(A)、50.7dB(A) 、58.6dB(A),夜间两个点位噪声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规定的限值,噪声超标排放。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2021年9月29日,辽源市生态环境局对辽源市龙山区玉兴蛋禽水产仓储行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辽环责改字〔2021〕1232号),责令其2021年10月31日前,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待整改完成后,辽源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该仓储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进行监测,视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阶段性办结

 

136

4655

D2JL202109260013

一是东辽县泉太镇造纸厂老板王某贵偷排污水,污染饮用水;二是造纸厂烟囱排烟产生异味,污染空气。

辽源市东辽县

水,大气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7日,东辽县政府组织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和泉太镇政府联合现场调查。

  经查,举报的“东辽县泉太镇造纸厂”实为东辽县亨利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东辽县泉太镇六马村二组,法定代表人:王某,该单位建有一台2蒸吨生物质锅炉,安装水膜除尘设施。

  第一个问题不属实:

  经查,东辽县亨利纸业有限公司长期停产,造纸设备已拆除,车间内未发现生产痕迹,该企业周边未发现有废水排放的痕迹和排污口。

  举报“东辽县泉太镇造纸厂偷排污水,污染饮用水”问题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调查期间生产锅炉未使用,未闻到异味。经了解,2021年9月26日,辽宁省西丰县平岗镇付某联系该企业,计划购买该企业锅炉设备,该企业将锅炉点火调试运行3小时。举报“造纸厂烟囱排烟”问题属实,举报“产生异味,污染空气”不属实。

部分属实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和泉太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发现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整改时限:立整立改)

已办结

*

(责任编辑:孙野) [纠错] [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