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吉林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批10月04日)
辽源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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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批(2021年10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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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省内 编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办结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33 |
4144 |
D2JL202109240088 |
东丰县沙河镇东兴七组国有林被当地林场工作人员金某和木材加工厂蔡某、刘某盗伐后进行贩卖,破坏生态环境。 |
辽源市东丰县 |
生态 |
经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5日,经东丰县林业局现场调查核实,举报地点位于东丰县沙河镇林场施业区内东兴村七组国有林地,据东丰县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显示,共有小班33个,总面积99.5593公顷,小班总蓄积量7278.9立方米。在东兴7林班12号小班和27号小班内共发现3处盗伐林木现场,丢失的伐根均为落叶松伐根,都是近三年逐年零星丢失的伐根。3处盗伐现场总面积为8463平方米,共有伐根208个,蓄积量64.6991立方米,出材量为55.60634立方米。未发现当地林场工作人员金某和木材加工厂蔡某、刘某存在盗伐木材和贩卖行为。举报“木材被盗伐,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属实。 |
基本属实 |
2021年9月25日,东丰县林业局对沙河镇林场东兴村七组施业区存在木材被盗伐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
阶段性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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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4185 |
D2JL202109240072 |
辽源市西安区军分区家属楼3栋楼外的道路坑洼不平,雨天积水泥泞,附近生活垃圾堆放无人清运,影响周围环境。 |
辽源市西安区 |
固废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5日,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组织太安街道、西安环卫中心对案件所涉军分区家属楼进行检查。 经查,辽源市西安区军分区家属楼3栋楼外的道路平坦,无坑洼和积水现象,举报的“道路坑洼不平,雨天积水泥泞”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查看,垃圾池附近有少量垃圾,“附近有生活垃圾堆放”问题属实。 |
部分 |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要求环卫中心加大日常保洁力度,在楼道口增设垃圾箱,负责居民生活垃圾清运,每日早5时、下午13时由环卫工人实施清扫作业,确保小区常态保洁。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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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4188 |
X2JL202109240103 |
东辽县足民乡平岭村未按规定集中建设垃圾处理点及暂存场所,致使当地垃圾乱堆乱放情况严重,臭气熏天,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指出以下地点尤为突出:平岭村六组水泥路,六组河套陈某良门前,五组王某生门前、姜某门前,四组朱某臣门前,六组国道边,以及一组、二组、三组均存在垃圾乱堆放问题。 |
辽源市东辽县 |
大气,固废 |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6日,东辽县人民政府组织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政府联合现场调查核实。 经查,足民乡平岭村二、三组东侧,建有1000平方米的垃圾暂存点。 举报“足民乡平岭村未按规定集中建设垃圾处理点及暂存场所。”不属实。 经查,平岭村六组水泥路、六组河套陈某良门前,有少量生活垃圾;一组、二组、三组垃圾桶旁有零散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五组王某生门前、姜某门前、四组朱某臣门前、六组国道边并无垃圾。举报“平岭村六组水泥路,六组河套陈某良门前,五组王某生门前、姜某门前,四组朱某臣门前,六组国道边,以及一组、二组、三组均存在垃圾乱堆放问题。”基本属实。 经查,平岭村七个自然组未发现垃圾乱堆乱放、臭气熏天现象。举报“当地垃圾乱堆乱放情况严重,臭气熏天,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不属实。 |
基本属实 |
1.2021年9月26日,东辽县城管执法局将足民乡平岭村散落的生活垃圾收集后运送至天楹发电厂做无害化处理。2021年9月26日已收集转运完成。(整改时限:立整立改) 2.东辽县城管执法局要求足民乡平岭村保洁人员加大环境卫生清扫力度,做好卫生清扫和保持工作。(整改时限:立整立改并长期坚持)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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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4225 |
D2JL202109240063 |
东丰高速口过桥50米北侧利民屠宰场常年使用燃煤锅炉冒黑烟污染周边环境,凌晨1点-4点杀猪产生噪声影响居民休息,禽畜污水随意排放至附近的沟内污染地下水,散发恶臭影响周边环境。 |
辽源市东丰县 |
大气、水、噪声 |
经调查,举报问题不属实。此案件与第17批省内编号1999号案件部分重复。 2021年9月26日2时48分,经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再次现场核查,企业正常生产,未发现污水随意排放,厂区外未闻到异味。东丰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企业生产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达标排放。 2021年9月12日、13日4时30分,经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两次现场核查,举报的“屠宰场”实为东丰县利民屠宰场,位于东丰县东丰镇东门外路8号,2013年8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东环建审〔2013〕85号),2015年11月通过项目验收(环验字〔2015〕17号),日屠宰生猪约40头。 举报的“后山大坑”实为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二次沉淀池,混凝土砂石结构,采取“三防”措施,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经过管线进入二次沉淀池后进入东丰县开发区污水管网。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未发现畜禽粪便进入该池。2021年9月12日东丰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厂生产废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生产废水达标排放;因企业位于东丰县开发区,距离村屯较远且村民均使用自来水,2021年9月12日东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厂和临近的天池加油站自建井井水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举报“生产期间将禽畜粪便及污水排放到后山的大坑内,严重污染村内地下水源”问题不属实。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采取现场检查和“双随机”抽查方式持续加强监管,未发现企业锅炉冒黑烟情况。2021年9月13日,经东丰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厂锅炉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废气达标排放。群众反映的“该处屠宰场每天凌晨1点-6点锅炉运行时产生黑烟,污染周围环境。”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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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4226 |
D2JL202109240060 |
东丰县盛京福邸小区4号楼1单元小坤烧烤和刘小抠烧烤排烟时产生严重油烟和异味,影响居民生活。 |
辽源市东丰县 |
大气 |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5日,经东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场调查,举报地点位于东丰县盛京福邸小区南侧门市,小坤烧烤、刘小抠烧烤实为东丰县东丰镇小昆烧烤总店和东丰县东丰镇刘小抠一元烧烤坊。两个烧烤店均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在营业期间能够正常使用,并且按要求对油烟净化器进行定期清洗、维护。2021年9月27日,东丰县东丰镇小昆烧烤总店和东丰县东丰镇刘小抠一元烧烤坊经营者分别委托辽源市辽美环境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油烟检测,油烟检测结果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虽然达标排放,但对附近居民有一定影响。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东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大对两家烧烤店巡查力度,要求商户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器,并保证定期清洗、维护。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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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4227 |
X2JL202109240094 |
一是西安区灯塔村煤矿采矿60多年以来造成地面塌陷,地面出现大小水坑,破坏地质环境,并用超亿吨煤矸石回填,造成地下水污染;二是灯塔村位于东辽河上游,煤矸石和粉煤灰直接流到东辽河,又流入到二龙湖,影响水质。 |
辽源市西安区 |
生态、水 |
第一个问题:2021年9月2日,辽源市自然资源局会同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灯塔村西安煤矿”实为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煤业公司,地处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灯塔村。该煤矿自1955年12月成立至今已开采60多年,由于长期地下开采,造成部分地表塌陷,目前,部分塌陷坑采用煤矸石回填后种植紫花苜蓿、植树等治理措施,建设成为湿地公园和文化广场。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第二个问题:2021年9月6日,经辽源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灯塔村内未发现裸露的煤矸石堆,流经灯塔村的猛虎亮河两岸未发现粉煤灰流入河道迹象。经调取吉林省辽源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1年4至6月份猛虎亮河入东辽河汇合口处监测数据,水质符合水体功能区标准;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1年1至7月全省水环境质量情况的函》,东辽河出境河清断面,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1.辽源市自然资源局加大采煤塌陷区巡查力度,禁止私自倾倒煤矸石。 2.辽源市生态环境局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确保水环境安全。 |
已办结 |
无 |
* |
135 |
4246 |
D2JL202109240053 |
龙山区长寿街龙源商贸城门前污水井废弃多年,导致此处位置经常向上返污水,产生异味,污染周边环境。 |
辽源市龙山区 |
水、大气 |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2021年9月25日,经辽源市龙山区东吉街道现场调查,辽源市龙山区长寿街龙源商贸城门前污水井由于未与市政管线连接,导致向上返生活污水。 |
属实 |
2021年9月26日,辽源市龙山区东吉街道立即安排施工队对该处下水管线进行铺设连接,9月27日施工完毕。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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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
4256 |
X2JL202109240033 |
辽源市居民反映,有人在东辽河源头违规建设德国风情小镇、农家乐,产生的生活污水对辽河源头污染严重。 |
辽源市市辖区 |
生态,水 |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5日,东辽县政府组织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政府联合现场调查。 经查,举报的“德国风情小镇”实为田雨德国风情小镇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地点为辽河源镇英武村一组,审批手续齐全,距离东辽河源头下游25公里左右,目前正在建设中,无生活污水产生。 经查,东辽河源头有农家乐2家,均为农户利用自家庭院和原有房屋设施进行经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收集管网排入防渗污水暂存池,辽河源镇定期转运至渭津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放,检查期间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现象。 2021年9月26日,东辽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东辽河英武村德国风情小镇下游河段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COD:16mg/L、氨氮:0.11mg/L、总磷:0.13mg/L、总氮:0.89mg/L,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标准。 举报“在东辽河源头建设农家乐”问题属实,举报“在东辽河源头违规建设德国风情小镇、农家乐”问题不属实,举报“产生的生活污水对辽河源头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 |
基本属实 |
东辽县自然资源局、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和辽河源镇加强日常监管,做好镇域内城乡规划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防止违法违规建设、破坏自然资源、影响生态环境的情况发生。(整改时限:立整立改并长期坚持)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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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
4288 |
D2JL202109240037 |
龙山区铁路小区被吉林省热力集团老小区改造之后污水井堵塞导致污水排不出去,经常返污水,有异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辽源市龙山区 |
水 |
经查,举报问题属实。 2021年9月26日,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铁路小区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该小区污水井没有定期清掏,部分污水井存在淤堵,导致污水无法排出。举报“污水排不出去,经常返污水,有异味”问题属实。 |
属实 |
1、2021年9月27日吉林省热力集团辽源市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对铁路小区污水井进行清掏、维护后,污水设施已经能够正常运行。 2、辽源市龙山区政府要求小区物业加强日常管理,对小区内污水排放设施进行定期清掏,确保小区内污水管网稳定运行。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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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
4307 |
X2JL202109240077 |
举报人对之前反映的“东辽县纪委华某伟在东辽县与辽宁省西丰县交界处,辽丰收费站东侧,占用林地、毁林取土填平场地,建设沥青混合料加工生产线,2005年至今不断扩建厂区,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举报人称未见到任何部门到现场调查核实。 |
辽源市东辽县 |
生态 |
经查,举报问题不属实。 2021年9月25日,东辽县政府组织自然资源、林业部门和乡镇政府再次现场调查。此案件与第15批省内编号1576号案件部分重复。 经查,举报的“沥青混合料加工生产线”实为辽源市恒成沥青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伟,从未在东辽县纪委工作过,该公司2020年7月开工建设,现已建成,未投产。该地块为吉林省天贡米业有限公司所有,手续齐全。2020年4月15日,吉林省天贡米业有限公司于将此宗地租赁给辽源市恒成沥青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使用。 经查,吉林省天贡米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批许准〔2012〕285号)后,对该地块原有262株黑松等林木进行了采伐,属合法采伐。另经现场调查,未发现辽源市恒成沥青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毁林取土现象。举报“占用林地、毁林取土填平场地,建设沥青混合料加工生产线”不属实。 经东辽县林业局和东辽县自然资源局测量比对,该企业厂区建设未超出林业和自然资源部门审批范围,举报“2005年至今不断扩建厂区,破坏生态环境”不属实。 经查,2021年9月2日东辽县自然资源局、东辽县林业局和安恕镇政府对该案件涉事地块进行了全面调查,之后,东辽县林业局又进行了4次核查,举报“未见到任何部门到现场调查核实。”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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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4344 |
D2JL202109240036 |
矿物局汽车站点矿物局东山花园家属楼,小区周边没有公共厕所,行人及菜市场的商贩常常在小区周边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
辽源市西安区 |
其他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5日,西安区人民政府组织东山街道对案件所涉东山花园周边进行检查。 经核实,东山花园小区位于辽源市西安区人民大街与矿北大街交汇右侧,共有14栋居民楼。在距离东山花园500米内有一座公厕,举报“小区周边没有公厕”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查看,部分群众因距离原因,确实存在随地大小便的不文明现象,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举报“行人及菜市场的商贩常常在小区周边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情况属实。 |
部分 |
1.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组织清洁人员对举报地点进行环境清理。 2.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创城工作,在相关举报点增设宣传牌,安排网格员定期巡查。 3.加强对周边市场的规范管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周边群众、商贩宣传教育工作。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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