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吉林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9月28日)

发布时间:2021-09-28 16:07 信息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源市工作协调联络组

辽源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24批(2021年9月28日)
序号 省内 编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38 3132 D2JL202109180055 一是南康街道隆基花园西门香满街熟食,油烟异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二是排风机噪声扰民。 辽源市龙山区 油烟、噪声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2021年9月19日,经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辽源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现场调查。举报的“香满街熟食”实为辽源市龙山区香满街熟食店,从事卤制品和熏鸭制售,营业时间为早7时30分至晚21时30分。厨房有排油烟机1台,配有轴流风机,室外油烟净化设施1台。

  问题一属实:根据吉林省精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9月22日出具的检测报告,辽源市龙山区香满街熟食店油烟超标排放。举报问题属实。

  问题二属实:辽源市龙山区香满街熟食店边界外为Ⅱ类声环境功能区,其边界昼间噪声排放限值为60dB(A)。根据东辽县生态环境监测站2021年9月22日出具的噪声检测报告显示,该熟食店东边界窗外、西边界门外2个点位昼间噪声监测值分别为49.0dB(A)、56.1dB(A),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规定的限值,噪声达标排放。虽然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但仍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问题一整改措施:

  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于2021年9月22日对香满街熟食店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辽城管执法 (责改〔2021〕205558号),限期9月30日前整改完毕,并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保持严查严控态势,督促餐饮行业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餐饮油烟违规排放,进一步提升空气环境质量。

  问题二整改措施: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要求辽源市龙山区香满街熟食店,加强日常管理,对产生噪声的设施采取减震、降噪措施,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阶段性办结  
41 3135 X2JL202109180096 举报人曾反映“东丰县东丰镇仁义村宝食洁餐具清洗中心,生产污水未经处理通过暗管排到村北小桥下后流入小柳河,污染河流。”的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举报人反映该企业改为夜间偷排生产污水。 辽源市东丰县

  经调查,举报问题不属实。此案件与第10批省内编号1036号案件部分重复。

  2021年9月19日19时10分,经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东丰镇人民政府联合现场调查,该企业未生产。企业负责人介绍,该厂9月份生产两次,产生的污水仍贮存在地下防渗池中,暂未处理,无外排。企业生产扩建项目经过审批的废水排放管,因项目未实施已于9月9日暂时封堵,现场无生产废水外排痕迹。举报“夜间偷排生产污水”问题不属实。

  2021年9月5日,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东丰镇人民政府联合对吉林省宝食洁餐具清洗中心开展现场调查,调查期间企业处于未生产状态。该企业5月份试运行至今断断续续生产,产生的污水约20吨,贮存在地下防渗池中。举报问题中所称的“暗管”是企业生产扩建项目经过审批的废水排放管,现场查看排水管没有污水排出迹象,河沟干涸;9月5日,东丰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东丰镇仁义村北无名沟入小柳树河后的上下游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如下:上游COD:13mg/L 、氨氮:0.149 mg/L 、总磷:0.168 mg/L、PH值:7.8。下游COD:15mg/L 、氨氮:0.204 mg/L 、总磷:0.161 mg/L、PH值:7.6。依据监测结果,小柳树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标准。

不属实     无。 已办结  
43 3137 X2JL202109180092 罗兰香谷小区附近,一到傍晚臭气熏天,居民不敢开窗,居民质疑附近有养猪场产生的异味。 辽源市东丰县 大气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21年9月19日,东丰县福鹿街道、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联合进行现场调查核实。举报的“养猪场”实为丽梅养殖场,2011年开始养殖,位于福鹿街道东青社区,距居民区直线距离200米左右,现存栏母猪67头,仔猪211头,建有储尿池。养殖粪污日产日清,用运粪车送至南屯基镇北屯基村一组租用的储粪池中储存。

  由于养殖户运粪车辆封闭不严,现场有散落的粪污,能闻到臭味;罗兰香谷小区附近未闻到臭味。养殖场产生异味问题属实。经走访罗兰香谷小区居民(只入住2户),居民表示均未闻到臭味,也没有不敢开窗情况。举报“罗兰香谷小区附近,一到傍晚臭气熏天,居民不敢开窗”问题不属实。

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0日,东丰县福鹿街道对养殖场外环境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运粪车辆已更换新车。

  东丰县福鹿街道要求该养殖户加强日常管理,做好日常消杀工作;在饲料中按比例加入生物制剂,粪污日产日清,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  
78 3173 X2JL202109180069 一是辽源市东辽县足民乡高良村民反映,村书记王某刚无任何手续,私自采挖贩卖河砂、山沙;二是破坏该村耕地,建设垃圾清运公司厂房。 辽源市东辽县 生态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此案件与第19批省内编号2233号部分重复。

  2021年9月19日,东辽县政府组织县水利、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政府联合现场调查。

  第一个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私自采挖山沙地点共有三处,其中一处位于高梁村七组徐某家后院,山沙为雨季滑坡冲刷堆积而成;另两处为一组和三组老沙坑,均为历史形成,采砂全部用于村内道路养护和村民铺垫院落等公益事业,不存在售卖山沙获利的违法行为。举报“采挖山沙”属实。

  另经调查,高良村境内河道未发现有采沙痕迹。“王某刚无任何手续,私自盗卖河沙、山沙,破坏生态环境”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举报所称的“垃圾清运公司”实为东辽县高梁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刚,办公地点在高梁村村部,为高梁村村办企业,目前尚未建设厂房等设施。举报所称“耕地”位于高梁村村委会东侧,在该地块上有一简易棚,为村委会2020年5月预建车棚,面积370平方米。该地块性质为耕地,不属于建设用地。举报“破坏该村耕地”属实,“建垃圾清运公司厂房”不属实,建设车棚属实。

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整改措施:

  1.东辽县足民乡政府对高梁村老沙坑进行围挡,杜绝未经允许擅自采沙行为发生。(整改时限;立整立改)

  2.东辽县自然资源局、东辽县水利局及足民乡政府加强监管,防止私自盗采山沙、河沙行为发生。(整改时限:立整立改)

  第二个问题整改措施:

  1.东辽县足民乡政府责令高梁村2021年9月21日前拆除车棚。足民乡高梁村已于2021年9月21日拆除并恢复耕种条件。 

  2.东辽县自然资源局对足民乡高梁村未经审批擅自建设车棚立案查处。

阶段性办结  
81 3176 D2JL202109180038 泰安大街山语城小区一期正门旁湘江鱼头饭店,营业期间油烟味道重,导致周边居民无法开窗。 辽源市西安区 油烟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2021年9月19日,经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场调查。举报的“湘江鱼头饭店”实为辽源市西安区老方鱼头馆,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根据吉林省精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9月22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油烟排放符合标准。虽然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但仍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保持严查严控态势,督促餐饮行业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餐饮油烟违规排放,进一步提升空气环境质量。 已办结  
96 3192 X2JL202109180070 举报人反映金翼蛋品生产期间产生臭味,影响周围居民生活,检查时间歇性停产。 辽源市东辽县 大气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此案件与第1批省内编号3号、5号,第二批省内编号85号,第三批省内编号165号、211号、214号、216号,第六批省内编号610号,第七批省内编号677号,第十二批省内编号1274号,第十三批省内编号1398号案件部分重复。

  2021年9月19日,东辽县政府组织生态环境部门和乡镇政府联合现场调查。

  调查期间,该企业正常生产,厂区内有臭味。2021年8月27日,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辽分局委托吉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堆沤肥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如下:氨:1.41、硫化氢:0.016、臭气浓度:18(无量纲),依据检测结果,无组织排放废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4554-93)二级标准。虽然检测结果达标,但臭味仍对周边环境仍有一定影响。举报该企业“生产期间产生臭味,影响周围居民生活”问题属实。

  经查,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除设备维修维护时存在短期停产情况外,未发现间歇性停产问题,举报该企业“检查时间歇性停产”不属实。

基本属实

  整改情况及措施:

  1.为彻底解决企业臭味引起的环境信访问题,东辽县政府决定对吉林天焱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新选址并搬迁建设。计划在2021年底前完成选址,办理前期手续,2022年开工建设并完成整体搬迁。(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

  2.2021年9月5日,辽源市生态环境局对吉林天焱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机肥生产过程中发酵工艺发生变化未重新环评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辽环罚〔2021〕3026号),罚款金额4.5万元。

  3.吉林天焱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未搬迁之前,加强内部管理,将堆放在院内的堆沤肥清运至库房及加盖塑料大棚内,进行充分发酵。新鸡粪进厂直接入库,按技术规范进行充分发酵,进一步减少臭味产生;确保在烘干生产有机肥时,有效减少臭味产生。(整改期限:立整立改)

  4.生态环境部门在吉林天焱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搬迁之前,继续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增加企业加工时气味的监测频次,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整改期限:立整立改)

阶段性办结  
98 3194 X2JL202109180042 辽源市盛世花园附近居民反映,辽源市清真寺杨某民,破坏盛世花园后侧森林建墓地,建设违章建筑,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堆放。 辽源市市辖区 生态、垃圾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0日、21日,辽源市林业局会同西安区农业农村局先后2次进行现场调查核实,举报的“杨某民”现为辽源市清真寺管委会副主任, 涉事地点位于西安区灯塔镇胜利村四组(辽源市回族墓地),未发现毁林建墓现象。

  2021年9月20日,经辽源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核实,该回族墓地由相邻的新老两块墓地组成。老墓地为1935年左右自然形成。新墓地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确定,于2001年4月24日取得规划许可证。回族墓地由辽源市清真寺管委会按照辽源市民政局的规划要求自行组织使用。为加强对墓地的管理和看护,辽源市清真寺管委会在规划墓地内建一处17平方米砖结构看护用房。举报“破坏盛世花园后侧森林建墓地,建设违章建筑”问题不属实。

  2021年9月20日,经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人民政府对涉事地点现场核实,该地点存在条石(修葺坟墓材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问题。举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问题属实。

基本属实   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人民政府组织辽源市清真寺管委会对建筑垃圾开展清理工作,计划于10月8日前完成。对现场的生活垃圾,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人民政府已安排专人负责清理,由于雨天道路泥泞,暂未完全清运,待天晴后清运完毕。 阶段性办结  
101 3198 X2JL202109180040 辽源市居民反映,永安桥头西边电视大学后院两家饭店,油烟直排污染小区居民生活。 辽源市市辖区 油烟

  经调查,举报问题不属实。此案件与第十七批省内编号1972号案件重复。

  2021年9月12日,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举报的“永安桥头西边电视大学后院两家饭店”,分别为“永新手拉面”和“馨悦来手拉面”。经查,“永新手拉面”和“馨悦来手拉面”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2021年9月14日,根据辽源市辽美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表明,“永新手拉面”和“馨悦来手拉面”油烟符合排放标准。

不属实     无。 已办结  
118 3215 X2JL202109180044 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灯塔镇金河村,排水沟被垃圾堆满。 辽源市西安区 垃圾

  经查,举报问题不属实。

  2021年9月19日,经西安区灯塔镇政府现场调查,金河村全域未发现排水沟存在垃圾问题。

不属实     无。 已办结  

(责任编辑:孙野) [纠错] [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