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吉林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9月27日)

发布时间:2021-09-27 15:54 信息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源市工作协调联络组

辽源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23批(2021年9月27日)
序号 省内 编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30 2938 X2JL202109170082 2014年、2015年,辽源市龙山区环保局于局长,为防止饭店炒菜的油烟排到空气中,要求龙山区内饭店安一种铁制的能不往外冒烟的东西,但目前城管大队指出该设备经检测油烟排放不合格,无合格报告就不允许营业。举报人对此问题寻求帮助。 辽源市龙山区 其他

  经调查,举报问题不属实。

  2021年9月17日,经辽源市生态环境局、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调查核实。

  经查,2014年、2015年,原辽源市环境保护局龙山分局从未下发文件和人为要求“龙山区内饭店安一种铁制的能不往外冒烟的东西”。

  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工作职责,没有对油烟排放设施的检测职能,也没有对“铁制的能不往外冒烟的东西”进行过检测。举报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无。 已办结  
41 2949 X2JL202109170063 东丰镇绕盈河附近的生活垃圾,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水里,产生严重异味,污染河水,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辽源市东丰县 垃圾、水

  经查,举报问题不属实。

  2021年9月18日,经东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丰县水利局、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联合开展现场调查,群众举报的“东丰镇绕盈河附近”实为绕盈河城区段(起点东丰镇今胜村,终点山水名都小区西侧),属于东丰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常态化保洁范围内,进行常态化保洁工作。经排查,绕盈河水中及河岸均未发现生活垃圾和污水直排入河情况,未闻到河水有异味。当日,东丰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绕盈河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河水为Ⅳ类水体,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举报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无。 已办结  
70 2978 X2JL202109170103 东辽县安石镇文化村村书记刘某国,利用职权侵占耕地建粮库,在老腰坑采山砂。举报人诉求予以查处。 辽源市东辽县 生态

  经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21年9月18日,东辽县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商务部门和乡镇政府联合现场调查。

  经查,举报的“刘某国”为东辽县安石镇文化村村书记,所建“粮库”实为2006年建立的东辽县安石镇富隆达粮食购销处,位于安石镇文化村四组。安石镇石峰村三组老腰坑是历史形成的老砂坑,用于村民铺垫院落、秋收运粮拉地道等少量采沙。

  经查,东辽县安石镇富隆达粮食购销处占地1360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814.46平方米,耕地545.54平方米,无用地审批手续。另,该企业圈地6398.44平方米,用于耕种,未改变土地性质。群众举报“东辽县安石镇文化村村书记刘某国,侵占耕地建粮库”问题属实。

  经调查,群众证实其没有在老腰坑采山砂行为,群众举报“在老腰坑采山砂”问题不属实。

基本属实

  1.东辽县自然资源局对刘某国违法占地建粮库一案立案查处。(2022年4月30日)

  2.东辽县自然资源局对老腰坑加强监管,安石镇政府对老腰坑设置围挡封闭,杜绝未经允许擅自采沙行为发生。(整改时限:立整立改)

阶段性办结  
78 2986 D2JL202109170051 魏军镇年丰村二组村民董某林,在年丰水库上游山上,破坏林地建造住房,破坏生态环境。 辽源市东辽县 生态

  经查,举报问题不属实。

  2021年9月18日,东辽县政府组织林业、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政府联合现场调查。举报的“魏军镇”实为东辽县渭津镇;举报的“董某林”实为年丰村二组村民董某生,涉事地块原为董某生2011年以前养鹅场所,2011年5月,东辽县渭津镇万达缝头厂办理了该地块用地审批手续。举报“建造住房”实为东辽县渭津镇万达缝头厂,成立于2011年5月24日,经营者郭某军,经营范围为袜子缝头、加工,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经调查,该企业建设的4栋房屋均办理了产权证,所占地类为建设用地,不存在破坏林地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举报“魏军镇年丰村二组村民董某林,在年丰水库上游山上,破坏林地建造住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无。 已办结  
93 3001 X2JL202109170030 灯塔镇富强村五队有几家养殖户,猪粪随意堆积,臭气熏天,排入河里影响水质。 辽源市西安区 水、
大气

  经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21年9月18日,经辽源市西安区农业农村局、灯塔镇政府联合现场调查,富强村五组共2家养殖户,均为非规模化养殖户,分别为王某养殖户、张某娜养殖场。2家养殖户分别将7立方米、2立方米猪粪堆放在他人的一般耕地上,现场有臭味,举报“猪粪随意堆积,臭气熏天”情况属实。

  经现场实地查看,王某养殖户的堆放地点距离仙人河支流约60米、张某娜养殖户的堆放地点距离仙人河支流约220米(隔着房屋及道路)。现场未发现粪污入河痕迹,举报“排入河里影响水质”不属实。

基本属实

    
  1.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协调吉林省绿农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东辽河流域畜禽粪污处理项目)对堆放的猪粪立即清理,清运回粪污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2.灯塔镇政府对两户养殖户进行现场教育,要求其购买除臭剂,消除异味,与该2户养殖户签订环保承诺书,要求养殖产出粪污做到日产日清,并对全镇散养户加强巡查监管,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

已办结  
158 3067 X2JL202109170002 一是东丰镇兴达家园东门进车道汽车喇叭声扰民;二是东丰镇鹿乡花园3号楼南侧游乐园内嘈杂声扰民。 辽源市东丰县 噪声

  经查,举报问题属实。

  2021年9月18日,经东丰县公安局现场调查。

  问题一属实:经查,东丰镇兴达家园东门进车道确有车辆进入小区时,因前方有行人、忘记带门禁卡、非本小区业主的车辆想进入小区等原因鸣笛。举报问题属实。

  问题二属实:经查,鹿乡花园小区为了打造样板小区,在3号楼南侧建设游乐场、凉亭等设施,现场调查时未听到嘈杂声音。经与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沟通了解,得知该小区节假日或放学后孩子玩耍会吵闹一些。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问题一整改措施:东丰县公安局加大对兴达家园东门附近的巡逻管控力度,对鸣笛的车辆进行劝导。

  问题二整改措施:鹿乡花园物业加强管理,由工作人员多加劝导,避免家长和孩子在此处大声吵闹,防止扰民问题发生。

已办结  

 

(责任编辑:孙野) [纠错] [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