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吉林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9月24日)
辽源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 |||||||||||
第20批(2021年9月24日) | |||||||||||
序号 | 省内 编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办结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3 | 2334 | D2JL202109140077 | 东丰县横道河镇黄营村周边多家料场存放的大量煤碳和铁钉粉产生扬尘,影响周边环境。 | 辽源市东丰县 | 大气 |
经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21年9月15日,经东丰县横道河镇政府、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联合现场调查,举报问题地点位于东丰县横道河镇荒营村5组。经查,该村周边共有3处堆料场,为李某、赵某辉、韩某敏三人租赁场地临时存放煤炭和铁精粉场所。赵某辉存放铁精粉约300吨,位于沙某民院内,李某存放煤炭约500吨,位于和平粮库院内,韩某敏存放煤炭约900吨,位于邹某玉院内,存放场所内煤炭和铁精粉均进行防尘遮盖,举报“多家料场存放的大量煤碳和铁钉粉产生扬尘”问题不属实;煤炭和铁精粉装卸过程中产生扬尘问题属实。 |
基本属实 | 东丰县横道河镇政府分别约谈李某、赵某辉、韩某敏三人,要求韩某敏、李某9月30日前将场地内临时存放的煤炭清空,今后严禁临时存放煤炭;要求赵某辉加强管理,装卸铁精粉过程采取洒水降尘处理,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38 | 2359 | X2JL202109140094 | 大榆村村民杜某、杨某平、徐某伟、徐某文、杜某成分别在该村王守刚承包地、东沟老杨房下、果园沟、半结沟西坡等地侵占基本农田建墓地。 | 辽源市东辽县 | 生态 |
经查,案件所述情况属实。 2021年9月17日,东辽县政府组织自然资源、民政部门及乡镇政府联合现场调查。 经查,渭津镇大榆村村民杜某军承包田2011年埋坟一盔;徐某伟、徐某文承包田2013年埋坟三盔;杨某君承包田2013年埋坟一盔。上述墓地均为简易埋坟,未发生违法建设和硬化地面行为。举报“侵占基本农田建墓地”属实。 |
属实 |
整改措施: 东辽县民政局要求当事人,限期将墓地迁移或深埋。涉事人均已同意。(整改时限:2022年4月30日)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96 | 2421 | X2JL202109140030 | 辽源市龙山区中级法院集资楼一楼饭店俏鱼娘,产生油烟、异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 辽源市龙山区 | 油烟 |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2021年9月15日,经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举报的饭店俏鱼娘实名为“俏渔娘地锅炖菜馆”。经查,“俏渔娘地锅炖菜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根据吉林省精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9月19日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表明,“俏渔娘地锅炖菜馆”油烟不符合排放标准。 |
属实 |
1.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9月15日对俏渔娘地锅炖菜馆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辽城管执法)责改〔2021〕202055,限期2021年9月20日前整改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2.俏渔娘地锅炖菜馆已于2021年9月18日安装完油烟净化设施;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并将根据检测结果进一步处理。(办结时限:2021年9月29日)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98 | 2423 | X2JL202109140031 | 辽源市东吉大路七一花园小区门前多家摩托车维修商,机油满地影响环境。举报人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无人管理。 | 辽源市龙山区 | 其他 |
经调查,举报问题不属实。 2021年9月16日,经辽源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辽源市东吉大路七一花园小区门前西侧共有两家摩托车维修店,分别为“辽源市龙山区黄大电动车修理商店”、“辽源市龙山区国庆摩托车修理部”。均存在店前修理摩托车的行为,地面上未发现机油。举报“机油满地影响环境”不属实。 经查阅辽源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以来信访记录,未发现有关该区域摩托车维修店的信访举报。群众反映的“举报人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无人管理。”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以办结 | 无 | |
107 | 2432 | X2JL202109140021 | 东丰县横道河驼腰村有二个大型养猪场,一是多年来粪污直排,污染河流;二是该养猪场韩某峰盗挖、倒卖养猪场对面的草炭土。 | 辽源市东丰县 | 水、生态 |
经查,举报问题不属实。 问题一不属实。2021年9月15日,经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现场调查,举报的“东丰县横道河驼腰村有二个大型养猪场”分别为:吉林省德兴探感食品有限公司和吉林省腾祥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横道河镇驼腰村。 吉林省德兴探感食品有限公司建有封闭式黑膜防渗漏储池约20000立方米,养殖粪污和冲洗废水进入每栋猪舍的防渗隔离沉淀池后,排入黑膜储池。养殖产生的粪污发酵后定期用密闭罐车清运,与驼腰村签订还田协议,还田位置在横道河镇驼腰村2、3、4组,还田面积约1100余亩。养殖场西侧无名水沟为周边山雨水汇集而成,现场未发现粪污外排迹象,9月15日,东丰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无名河沟汇入小河上下游河水监测,通过监测结果比对,小河上下游水质无明显变化。举报“多年来粪污直排,污染河流”问题不属实。 吉林省腾祥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建有封闭式防渗漏黑膜储池约35000立方米,粪污及冲洗废水经每栋猪舍的储粪池收集后,进入黑膜池内。养殖产生的粪污发酵后定期用密闭罐车清运,与驼腰村签订还田协议,还田位置在横道河镇驼腰村2、3、4组,还田面积约900余亩。养殖场下游为空山水形成的无名水沟,现场未发现有粪污外排迹象,9月15日,东丰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对无名水沟汇入小河上下游河水监测,通过监测结果比对,小河上下游水质无明显变化。举报“多年来粪污直排,污染河流”问题不属实。 问题二不属实。2021年9月15日,经东丰县自然资源局调查,2021年5月吉林省腾祥牧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生猪养殖项目二期建设,占用耕地将剥离的表土堆放在设施农用地范围内,剥离的黑土里有少量草炭土,剥离过程中未按《吉林省腾祥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规定,对已剥离的表土进行密目网苫盖,以及在表土场四周采用编织袋土筑挡墙围护。2021年7月22日东丰县自然资源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对破坏的耕地恢复耕种条件。9月9日被破坏的耕地已恢复。调查中未发现韩某峰盗挖、倒卖草炭土行为。举报“该养猪场韩某峰盗挖、倒卖养猪场对面的草炭土”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以办结 | 无 | * |
110 | 2435 | X2JL202109140084 | 辽源多家糠醛厂,生产时产生异味、污水和糠醛渣随意排放,污染周边地下水。为逃避监管,检查期间停产。举报人曾向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未果。 | 辽源市市辖区 | 大气、水 |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9月15日,经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辽县政府、东丰县政府联合现场调查,举报的“辽源多家糠醛厂”共有3家,分别为东辽县沣明化工有限公司(法人杜某朋)、东丰县洋明化工有限公司(法人杜某朋)、吉林恒鑫化工有限公司(法人郝某林)。 经查,东辽县沣明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东辽县平岗镇石咀村,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厂区内没有发现糠醛渣乱堆乱放现象,能闻到轻微异味。厂区周边未闻到异味,未发现有污水和糠醛渣排放痕迹。2021年9月17日,经吉林省精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排放废气、地下水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0.18mg/m3、甲醇:2L、丙酮:0.28L,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虽然能够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但仍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地下水:氨氮:0.425mg/L、硝酸盐:0.018L、氟化物:0.006mg/L、六价铬:0.004L,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要求。经查阅资料,2021年以来,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共对该公司检查7次,除设备检修维护短期停产外(检修2次,1次3天、1次7天),其他时间均正常生产。举报“生产时产生异味”问题属实。 经查,东丰县洋明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黄河镇福山村四组。该公司因大风天气造成糠醛渣棚顶盖脱落,于2021年8月27日停产检修未生产。现场检查该公司渣棚内无糠醛渣,厂区内没有发现糠醛渣乱堆乱放现象。厂区周边未闻到异味,未发现有污水和糠醛渣排放痕迹。 经查,吉林恒鑫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南屯基镇合兴村一组。该公司每年8月末至9月均停产大检修,于2021年8月22日停产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现场检查该公司糠醛渣全部堆放在渣棚内,厂区内没有发现糠醛渣乱堆乱放现象。厂区周边未闻到异味,未发现有污水和糠醛渣排放痕迹。 2021年4月22日,经华航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东丰县洋明化工有限公司、吉林恒鑫化工有限公司两户企业锅炉废气、无组织废气排放、地下水进行检测,两户企业检测报告中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规定标准。2021年9月15日,东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两户企业自建井井水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举报“污水和糠醛渣随意排放,污染周边地下水。为逃避监管,检查期间停产”不属实。 经调阅资料,辽源市生态环境局对近两年来信访问题进行梳理,关于东辽县沣明化工有限公司环境信访件受理5起,关于东丰县洋明化工有限公司环境信访件受理5起,关于吉林恒鑫化工有限公司环境信访件受理3起,13起信访件全部及时办理并按期答复。举报“曾向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未果”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东辽县沣明化工有限公司、东丰县洋明化工有限公司、吉林恒鑫化工有限公司日常监管,督促三户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证排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整改时限:立整立改) | 以办结 | 无 | * |
114 | 2439 | X2JL202109140018 | 辽源市城乡结合部存在居民烧散煤、道路扬尘等问题。 | 辽源市市辖区 | 大气 |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2021年9月15日,经辽源市发改委、商务局、龙山区政府、西安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联合现场调查,全市建成区约40平方公里,三个市辖区管辖54个行政村,33个城市社区,人口总数约36.4万人,农业户约1.2万户。 经查,二环路内建成区与城乡结合部约有3600余户居民存在烧煤取暖现象,有8条农村道路存在破损,产生扬尘问题。举报问题属实。 2018年以来,辽源市制定并实施了《辽源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辽源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2018-2020年)》,部署落实散煤替代工作。采取热电联产清洁供暖、燃煤小锅炉淘汰、棚户区散煤替代等措施,有效减少了利用散煤居民用户规模。 |
属实 |
1.启动实施2021-2023年清洁取暖项目。辽源市纳入北方地区2021-2023年清洁取暖项目,三年累计获得9亿元中央补助资金支持。拟实施总投资55亿元的系列项目47个。强化社会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环保意识,进而自觉转化为拒绝烧散煤的实际行动。同时,继续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稳步拓展“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替代散煤规模,力争2023年12月30日前,城市及县城实现散烧煤供暖基本“清零”,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65%以上,完成农村清洁替代13万户以上。 2.辽源市商务局负责推进清洁煤炭储配送供应体系建设,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落实劣质煤炭退出市场等工作措施,督促市辖区政府建设清洁煤炭配送中心,并完善清洁煤炭配送体系建设,确保清洁煤炭的市场供应和市民需求。 3.辽源市加强散煤销售管理,对1户散煤销售商户予以注销。 4.辽源市对村屯破损道路进行改造,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农村8条共11.1公里破损道路的改造工作。由市辖区聘请保洁公司负责农村卫生保洁工作,保洁人员每日对道路进行巡查,发现问题随时处理,有效预防道路扬尘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141 | 2466 | D2JL202109140045 | 惠民东区小区正门右侧常年堆放大量生活废品,异味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 辽源市东丰县 | 垃圾 |
经查,举报问题属实。 2021年9月15日,经东丰县祥鹿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现场调查,举报问题地点位于祥鹿街道惠民东区小区院内入口南侧。经查,惠民东区居民栾某民、潘某荣夫妇二人将捡拾的生活废品堆放在此处,由于贩卖不及时,产生异味。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2021年9月15日,东丰县祥鹿街道立即对此处生活废品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 祥鹿街道督促小区物业加强管理,防止生活废品乱堆乱放的情况发生。 |
以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