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33批补报 2018年12月18日)
发布时间:2018-12-19 09:34 信息来源:辽源日报
辽源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第1-33批补报 2018年12月18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128 129 130 | 经济开发区连昌1组井水水质严重超标,经东辽县疾病防疫中心检测,水中硝酸盐氮、溶解性固体等多项指标超标,当地居民饮用后出现腹泻情况,甚至患上脑血栓和肝癌等疾病。检测人员告知当地居民,水质超标原因是附近多家化工厂经营导致。 | 辽源市 开发区 |
水 |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11月9日,经辽源市开发区管委会调查:根据村民孙某某、杨某某分别提供的东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卫生检测结果,报告显示检测水质项目共18项,其中被检测2家水质只有硝酸盐氮1项指标超标(限值为20,检测结果分别为69.16和75.19)。 2018年11月14日辽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水质检验结果分析显示,菌落总数、总大肠杆菌、耐热大肠杆菌、硝酸盐超标,氨氮和耗氧量不超标,井水可能受到有机物(动物尸体腐烂或粪便)污染、农用化肥径流、化粪池泄露、天然沉积物的侵蚀,现水体正在自净或者已经自净,总硬度与健康影响没有直接关联。水质超标情况属实。长期饮用该水存在肠道疾病隐患,但未表明会导致脑血栓或肝癌等疾病。 经向东辽县疾控中心了解,检测人员未告知当地居民,水质超标原因是附近多家化工厂经营导致。经开发区管委会现场调查,距离连昌村一组最近的制药企业百康药业约1.2公里,其余距离较远的博大伟业、博大制药、银鹰制药3家举报中所说的化工企业也为制药企业,以上企业均按照环保要求建设,环保手续齐全,生产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辽源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达标排放。 |
部分 属实 |
辽源经济开发区供水公司于11月22日进行供水管线施工,建设供水管线约3000米,入户管线于12月7日全部铺设完毕,进入供水调试阶段。 | 无 | (*) |
2 | 174 | 来信:西安区建材厂院内有多家企业,存在以下环境污染问题:一是龙源搅拌站,无环保手续,料场物料露天堆放,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粉尘污染严重。二是金耀铸钢厂,无环保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白天停产晚上生产,噪声和粉尘严重污染环境。三是一家无名炼钢厂,回收废旧钢铁生产地条钢,无环保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噪声和粉尘污染严重。四是一家无名塑料加工厂,经营废旧塑料加工,无环保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噪声和废水污染严重。五是两家无名堆煤场,无任何审批手续,没有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大量堆存散煤和煤矸石,粉尘污染严重。此外,辽源市凯旋王国院外的两家无名堆放场,无任何审批手续,没有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大量堆存散煤和煤矸石,粉尘污染严重。上述企业场地均未硬化,原料、废水、粉尘等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 辽源市 西安区 |
扬尘、 噪声、 水、 其他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11月9日,经辽源市西安区政府、辽源市环保局联合现场调查。 第一个问题:辽源龙源集团盛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院内有5堆沙石料未覆盖,占地约200平米,无环保手续,现已停产,举报问题属实。 第二个问题:辽源市金耀铸钢有限责任公司正在生产,无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举报问题属实。 第三个问题:建材厂院内无生产地条钢的炼钢厂,举报问题不属实。 第四个问题:无名塑料加工厂院内有闲置的机器设备一套,2014年停产至今,举报问基本属实。 第五个问题:两家无名堆煤场第一处为辽源市西安区金鑫煤炭经销处,院内堆存煤炭2500吨左右,占地约300平米,未覆盖,没有环保手续;第二处为个人刘某院内堆放的煤矸石,用于其院内平整场地,约300吨,占地250平米左右,未覆盖。举报问题属实。 第六个问题:辽源市凯旋王国院外两家无名堆煤场第一处为辽源市西安区恒鑫型煤加工厂,场内堆存煤炭、煤矸石250吨左右,占地约200平米,未覆盖,没有环保手续;第二处为个人张某某临时堆放在天赐平安配货站运输中转站的煤炭,约300吨左右,占地约100平米,未覆盖。举报问题属实。 |
部分属实 | 第一个问题:2018年11月9日,辽源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7日内采取防治扬尘措施,11月16日经复查,该公司沙石料堆已全部苫盖。11月27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8年11月9日,西安区住建局对龙源集团盛鑫搅拌站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对砂、石料进行覆盖,现已整改完成; 第二个问题:2018年11月9日,辽源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11月16日经复查,该单位已停产。11月27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五个问题:2018年11月9日,辽源市环保局对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7日内采取防治扬尘措施,11月16日经复查,该单位煤炭堆已全部苫盖。11月27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8年11月12日,辽源市环保局对刘某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7日内采取防治扬尘措施。11月18日经复查,刘某已将大部分矸石用于平整场地,剩余部分全部苫盖。因刘某无经营行为,矸石为个人所用,未予立案。 第六个问题:2018年11月9日,辽源市环保局对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7日内采取防治扬尘措施,11月16日经复查,该单位煤炭和矸石堆已全部苫盖。11月27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8年11月9日,辽源市环保局对张某某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7日内采取防治扬尘措施。11月18日经复查,张某某已将煤炭全部清运走。因张某某无经营行为,煤炭为个人临时堆放,未予立案。 2018年11月10日,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天赐平安配货站运输中转站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11月26日前清运整改完成。 |
无 | |
3 | 1018 | 东北袜业园区E区9号楼二楼、F1区、F2区、第二园区内有多家印染厂无环保手续,一直违法生产,生产废水外排入河,污染河水。目前上述印染厂每天夜间生产。 | 辽源经济开发区 | 水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2018年11月8日,经辽源市开发区管委会调查:东北袜业园园区内共有印染企业64户,其中35户环保手续齐全,剩余29户正在办理中。其中东北袜业园区E区9号楼二楼有3户印染厂无环保审批手续,F1区、F2区共有8户印染厂无环保审批手续,第二园区内有9户印染厂无环保审批手续,其余9户印染厂分布在园区内,举报多家印染厂无环保手续情况属实。64户印染企业产生的废水通过东北袜业园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辽源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再次处理,达标后排入东辽河,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生产废水外排入河,污染河水情况不属实。鉴于上述29户企业于2006年进园,并且产生废水经东北袜业园统一处理,企业应适用于原环评法进行查处,故目前未对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进行处罚。各印染企业白天夜间均按各自生产计划正常生产。 |
基本属实 | 开发区管委会积极协调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督促29户企业在规定整改期限内完备环保手续。 | 无 | (*) |
4 | 1781 | 来信:东丰县多家造纸厂,在不符合产业政策且环保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违法生产,直排污水污染环境;环评批复中明确造纸厂生产的产品为包装纸,但上述造纸厂实际生产产品为烧纸,属于批建不符,但当地环保部门却均准予企业环评审批和验收。举报人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和吉林省环保督察反映未果。 | 辽源市 东丰县 |
大气 水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11月18日,经东丰县环保局、东丰县经济局、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调查。东丰县共有6家造纸厂,分别为:1.东丰县宏达纸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东丰镇南站路40号,主要产品为涂布白板纸,2017年6月2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东丰县豪源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工业集中区起步区,主要产品包括白板纸和双胶纸,2017年5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3.东丰县丰源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工业集中区,主要产品为特种纸,2017年6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4.东丰县龙源纸制品厂,位于南屯基镇北屯基村三组,主要产品为白卡纸、双胶纸,2017年6月2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5.东丰县秦兴纸制品厂,位于东丰县三合乡兴太村九组,主要产品为包装纸、卫生纸,2017年6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6.东丰县吉泰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三合乡鲜明村四组,主要产品为薄页纸,2017年6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经东丰县经济局、环保局现场调查核实,依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证实,上述六家造纸厂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东丰县宏达纸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水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处理;东丰县豪源纸业有限公司水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处理;东丰县丰源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处理;东丰县龙源纸制品厂水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处理;东丰县秦兴纸制品厂水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ABR池+中沉池+生化池+二沉池;东丰县吉泰纸业有限公司水处理工艺为浅层气浮法。其中东丰县秦兴纸制品厂生产废水零排放。其余五家造纸厂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废水排放口排放入河,六家造纸厂均安装了布袋除尘器和湿法脱硫除尘设施。现场检查未发现直排污水问题。 经现场检查,六家造纸厂主要产品为涂布白板纸、白卡纸、双胶纸、特种纸、白板纸、包装纸、薄页纸,没有生产烧纸的行为。上述六家造纸企业均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并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其中五家已通过了环保验收,东丰县吉泰纸业有限公司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处于试生产期间,生产负荷未达到验收条件。2018年7月以后正常生产,目前验收手续正在办理中。 经查阅东丰县环境保护局相关法律文书、文件和监测报告以及信访举报记录,东丰县环保局曾3次受理举报案件并依法做出处理。分别为:一是举报“豪源纸业污水排放到农田”问题,经调查,无排入农田情况;二是举报“秦兴纸业散发出臭味,空气污染”问题,经调查,该厂因停产检修,循环储池内生产污水散发出难闻气味。该厂采取投放生石灰消除臭味;三是举报“豪源纸业排污污染环境”的问题,经监测,该企业污水达标排放。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东丰县吉泰纸业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薄页纸,2013年12月12日取得年产5万吨薄页纸项目环评批复文件,2017年6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目前验收手续正在办理中。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阅信访举报记录,东丰县环保局曾3次受理举报问题。分别为“豪源纸业污水排放到农田”问题、“秦兴纸业散发出臭味,空气污染”问题、“豪源纸业排污污染环境”的问题。三个案件都已及时办结,并未收到向吉林省环保督察反映的举报情况。未接到群众不满意回复。举报问题不属实。 此案件与第21批3642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部分 属实 |
2018年12月1日,东丰县环保局对吉泰纸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期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环保验收,并对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 无 | |
5 | 2234 | 来信:辽源市有多家造纸厂,在不符合产业政策且环保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违法生产,直排污水,污染环境;环评批复中明确造纸厂生产的产品为包装纸,但上述造纸厂实际生产产品为烧纸,属于批建不符,但当地环保部门却均准予企业环评审批和验收。举报人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和吉林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反映未果。 | 辽源市 | 水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11月19日,经辽源市环保局、辽源市发改委、辽源市工信局、辽源市质监局、西安区政府联合调查,辽源市市辖区内共有3家造纸厂,分别为吉林省辽电纸业有限公司(原辽源经济开发区友谊热源有限公司)、辽源经济开发区宝同纸制品加工厂、辽源市竞秀纸制品有限公司(原辽源市竞秀纸制品加工厂)。举报有多家造纸厂问题基本属实。 吉林省辽电纸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18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1月23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7年6月2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环保手续齐全。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企业年产20万吨高强瓦楞原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工艺为纤维回收和深度处理两个过程,主要包括斜网过滤和高效浅层气浮,深度处理包括厌氧和好氧相结合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每日9000吨,生产期间日处理生产废水约2000吨(包括宝同纸业约400吨/天)。企业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由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收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的产品为高强瓦楞原纸,没有生产烧纸的行为。该企业因债务问题,无生产流动资金,已于2018年7月停产至今,现场检查近期无生产痕迹。 辽源经济开发区宝同纸制品加工厂于2017年6月21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8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7年6月3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环保手续齐全。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企业年产5万吨包装用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废水(每天约400吨)委托吉林省辽电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产的产品为包装用纸,没有生产烧纸的行为。因吉林省辽电纸业有限公司停产,该企业于2018年7月停产至今,现场检查近期无生产痕迹。 辽源市竞秀纸制品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17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013年8月8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7年5月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环保手续齐全。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企业年产2万吨瓦楞纸(包装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用汽由6蒸吨天燃气锅炉提供。生产废水100吨/天左右,经日处理能力480吨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调节池→反应池→沉淀池→气浮池储水池→回用工艺处理,循环利用不外排,生产的产品为瓦楞纸(包装纸),没有生产烧纸的行为。现场检查时,企业因无订单和天然气涨价已于10月20日停产至今,现场检查近期无生产痕迹。 辽源市环保局在2018年10月份接到过一次政府“12345”转办的“关于辽源市竞秀纸制品有限公司全天排放黑烟,并且污水没有净化处理,直接排放到仙人河内,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匿名举报件,经现场核实,该企业建有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厂区外未发现排污口;生产用燃气锅炉未发现冒黑烟。该举报件已办结并回复。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此案件与第12批1780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部分属实 | 辽源市环保局、辽源市发改委、辽源市工信局、辽源市质监局、西安区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发现违法问题依法查处。 | 无 | |
6 | 2235、2236 | 来信:东丰县有多家造纸厂,在不符合产业政策且环保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违法生产,直排污水,污染环境;环评批复中明确造纸厂生产的产品为包装纸,但上述造纸厂实际生产产品为烧纸,属于批建不符,但当地环保部门却均准予企业环评审批和验收。举报人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和吉林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反映未果。 | 辽源市 东丰县 |
水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11月18日,经东丰县环保局、东丰县经济局、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调查。东丰县共有6家造纸厂,分别为:1.东丰县宏达纸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东丰镇南站路40号,主要产品为涂布白板纸,2017年6月2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东丰县豪源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工业集中区起步区,主要产品包括白板纸和双胶纸,2017年5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3.东丰县丰源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工业集中区,主要产品为特种纸,2017年6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4.东丰县龙源纸制品厂,位于南屯基镇北屯基村三组,主要产品为白卡纸、双胶纸,2017年6月2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5.东丰县秦兴纸制品厂,位于东丰县三合乡兴太村九组,主要产品为包装纸、卫生纸,2017年6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6.东丰县吉泰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三合乡鲜明村四组,主要产品为薄页纸,2017年6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群众反映东丰县有多家造纸厂情况属实。 经东丰县经济局、环保局现场调查核实,依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证实,上述六家造纸厂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东丰县宏达纸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水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处理;东丰县豪源纸业有限公司水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处理;东丰县丰源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处理;东丰县龙源纸制品厂水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处理;东丰县秦兴纸制品厂水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ABR池+中沉池+生化池+二沉池;东丰县吉泰纸业有限公司水处理工艺为浅层气浮法。其中东丰县秦兴纸制品厂生产废水零排放。其余五家造纸厂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废水排放口排放入河,六家造纸厂均安装了布袋除尘器和湿法脱硫除尘设施。现场检查未发现直排污水问题。 经现场检查,六家造纸厂主要产品为涂布白板纸、白卡纸、双胶纸、特种纸、白板纸、包装纸、薄页纸,没有生产烧纸的行为。上述六家造纸企业均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并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其中五家已通过了环保验收,东丰县吉泰纸业有限公司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处于试生产期间,生产负荷未达到验收条件。2018年7月以后正常生产,目前验收手续正在办理中。 经查阅东丰县环境保护局相关法律文书、文件和监测报告以及信访举报记录,东丰县环保局曾3次受理举报案件并依法做出处理。分别为:一是举报“豪源纸业污水排放到农田”问题,经调查,无排入农田情况;二是举报“秦兴纸业散发出臭味,空气污染”问题,经调查,该厂因停产检修,循环储池内生产污水散发出难闻气味。该厂采取投放生石灰消除臭味;三是举报“豪源纸业排污污染环境”的问题,经监测,该企业污水达标排放。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东丰县吉泰纸业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薄页纸,2013年12月12日取得年产5万吨薄页纸项目环评批复文件,2017年6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目前验收手续正在办理中。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阅信访举报记录,东丰县环保局曾3次受理举报问题。分别为“豪源纸业污水排放到农田”问题、“秦兴纸业散发出臭味,空气污染”问题、“豪源纸业排污污染环境”的问题。三个案件都已及时办结,并未收到向吉林省环保督察反映的举报情况。未接到群众不满意回复。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此案件与第21批3642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部分 属实 |
2018年12月1日,东丰县环保局对吉泰纸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期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环保验收,并对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 无 | |
7 | 2410 | 来信:辽源市有多家造纸厂,在不符合产业政策且环保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污水直排,污染环境。二是该造纸厂项目环评批复的产品为包装纸,实际生产烧纸,在批建不符的情况下通过了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审批和验收。举报人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和吉林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反映,至今未果。 | 辽源市 | 水、其他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11月19日,经辽源市环保局、辽源市发改委、辽源市工信局、辽源市质监局、西安区政府联合调查,辽源市市辖区内共有3家造纸厂,分别为吉林省辽电纸业有限公司(原辽源经济开发区友谊热源有限公司)、辽源经济开发区宝同纸制品加工厂、辽源市竞秀纸制品有限公司(原辽源市竞秀纸制品加工厂)。举报有多家造纸厂问题基本属实。 吉林省辽电纸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18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1月23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7年6月2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环保手续齐全。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企业年产20万吨高强瓦楞原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工艺为纤维回收和深度处理两个过程,主要包括斜网过滤和高效浅层气浮,深度处理包括厌氧和好氧相结合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每日9000吨,生产期间日处理生产废水约2000吨(包括宝同纸业约400吨/天)。企业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由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收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的产品为高强瓦楞原纸,没有生产烧纸的行为。该企业因债务问题,无生产流动资金,已于2018年7月停产至今,现场检查近期无生产痕迹。 辽源经济开发区宝同纸制品加工厂于2017年6月21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8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7年6月3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环保手续齐全。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企业年产5万吨包装用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废水(每天约400吨)委托吉林省辽电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产的产品为包装用纸,没有生产烧纸的行为。因吉林省辽电纸业有限公司停产,该企业于2018年7月停产至今,现场检查近期无生产痕迹。 辽源市竞秀纸制品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17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013年8月8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7年5月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环保手续齐全。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企业年产2万吨瓦楞纸(包装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用汽由6蒸吨天燃气锅炉提供。生产废水100吨/天左右,经日处理能力480吨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调节池→反应池→沉淀池→气浮池储水池→回用工艺处理,循环利用不外排,生产的产品为瓦楞纸(包装纸),没有生产烧纸的行为。现场检查时,企业因无订单和天然气涨价已于10月20日停产至今,现场检查近期无生产痕迹。 辽源市环保局在2018年10月份接到过一次政府“12345”转办的“关于辽源市竞秀纸制品有限公司全天排放黑烟,并且污水没有净化处理,直接排放到仙人河内,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匿名举报件,经现场核实,该企业建有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厂区外未发现排污口;生产用燃气锅炉未发现冒黑烟。该举报件已办结并回复。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此案件与第12批1780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部分属实 | 辽源市环保局、辽源市发改委、辽源市工信局、辽源市质监局、西安区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发现违法问题依法查处。 | 无 | |
8 | 2411 | 来信:东丰县多家造纸厂,在不符合产业政策且环保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污水直排,污染环境。二是该造纸厂项目环评批复的产品为包装纸,实际生产烧纸,在批建不符的情况下通过了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审批和验收。举报人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和吉林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反映,至今未果。 | 辽源市 东丰县 |
大气 水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11月18日,经东丰县环保局、东丰县经济局、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调查。东丰县共有6家造纸厂,分别为:1.东丰县宏达纸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东丰镇南站路40号,主要产品为涂布白板纸,2017年6月2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东丰县豪源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工业集中区起步区,主要产品包括白板纸和双胶纸,2017年5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3.东丰县丰源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工业集中区,主要产品为特种纸,2017年6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4.东丰县龙源纸制品厂,位于南屯基镇北屯基村三组,主要产品为白卡纸、双胶纸,2017年6月2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5.东丰县秦兴纸制品厂,位于东丰县三合乡兴太村九组,主要产品为包装纸、卫生纸,2017年6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6.东丰县吉泰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三合乡鲜明村四组,主要产品为薄页纸,2017年6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经东丰县经济局、环保局现场调查核实,依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证实,上述六家造纸厂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东丰县宏达纸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水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处理;东丰县豪源纸业有限公司水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处理;东丰县丰源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处理;东丰县龙源纸制品厂水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处理;东丰县秦兴纸制品厂水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ABR池+中沉池+生化池+二沉池;东丰县吉泰纸业有限公司水处理工艺为浅层气浮法。其中东丰县秦兴纸制品厂生产废水零排放。其余五家造纸厂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废水排放口排放入河,六家造纸厂均安装了布袋除尘器和湿法脱硫除尘设施。现场检查未发现直排污水问题。 经现场检查,六家造纸厂主要产品为涂布白板纸、白卡纸、双胶纸、特种纸、白板纸、包装纸、薄页纸,没有生产烧纸的行为。上述六家造纸企业均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并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其中五家已通过了环保验收,东丰县吉泰纸业有限公司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处于试生产期间,生产负荷未达到验收条件。2018年7月以后正常生产,目前验收手续正在办理中。 经查阅东丰县环境保护局相关法律文书、文件和监测报告以及信访举报记录,东丰县环保局曾3次受理举报案件并依法做出处理。分别为:一是举报“豪源纸业污水排放到农田”问题,经调查,无排入农田情况;二是举报“秦兴纸业散发出臭味,空气污染”问题,经调查,该厂因停产检修,循环储池内生产污水散发出难闻气味。该厂采取投放生石灰消除臭味;三是举报“豪源纸业排污污染环境”的问题,经监测,该企业污水达标排放。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东丰县吉泰纸业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薄页纸,2013年12月12日取得年产5万吨薄页纸项目环评批复文件,2017年6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目前验收手续正在办理中。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阅信访举报记录,东丰县环保局曾3次受理举报问题。分别为“豪源纸业污水排放到农田”问题、“秦兴纸业散发出臭味,空气污染”问题、“豪源纸业排污污染环境”的问题。三个案件都已及时办结,并未收到向吉林省环保督察反映的举报情况。未接到群众不满意回复。举报问题不属实。 此案件与第21批3642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部分 属实 |
2018年12月1日,东丰县环保局对吉泰纸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期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环保验收,并对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 无 | |
9 | 2611、2612 | 来信:辽源市有多家造纸厂,在不符合产业政策且环保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违法生产,直排污水,污染环境;环评批复中明确造纸厂生产的产品为包装纸,但上述造纸厂实际生产产品为烧纸,属于批建不符,但当地环保部门却均准予企业环评审批和验收。举报人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和吉林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反映未果。 | 辽源市 | 水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11月19日,经辽源市环保局、辽源市发改委、辽源市工信局、辽源市质监局、西安区政府联合调查,辽源市市辖区内共有3家造纸厂,分别为吉林省辽电纸业有限公司(原辽源经济开发区友谊热源有限公司)、辽源经济开发区宝同纸制品加工厂、辽源市竞秀纸制品有限公司(原辽源市竞秀纸制品加工厂)。举报有多家造纸厂问题基本属实。 吉林省辽电纸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18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1月23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7年6月2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环保手续齐全。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企业年产20万吨高强瓦楞原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工艺为纤维回收和深度处理两个过程,主要包括斜网过滤和高效浅层气浮,深度处理包括厌氧和好氧相结合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每日9000吨,生产期间日处理生产废水约2000吨(包括宝同纸业约400吨/天)。企业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由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收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的产品为高强瓦楞原纸,没有生产烧纸的行为。该企业因债务问题,无生产流动资金,已于2018年7月停产至今,现场检查近期无生产痕迹。 辽源经济开发区宝同纸制品加工厂于2017年6月21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8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7年6月3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环保手续齐全。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企业年产5万吨包装用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废水(每天约400吨)委托吉林省辽电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产的产品为包装用纸,没有生产烧纸的行为。因吉林省辽电纸业有限公司停产,该企业于2018年7月停产至今,现场检查近期无生产痕迹。 辽源市竞秀纸制品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17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013年8月8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7年5月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环保手续齐全。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企业年产2万吨瓦楞纸(包装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用汽由6蒸吨天燃气锅炉提供。生产废水100吨/天左右,经日处理能力480吨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调节池→反应池→沉淀池→气浮池储水池→回用工艺处理,循环利用不外排,生产的产品为瓦楞纸(包装纸),没有生产烧纸的行为。现场检查时,企业因无订单和天然气涨价已于10月20日停产至今,现场检查近期无生产痕迹。 辽源市环保局在2018年10月份接到过一次政府“12345”转办的“关于辽源市竞秀纸制品有限公司全天排放黑烟,并且污水没有净化处理,直接排放到仙人河内,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匿名举报件,经现场核实,该企业建有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厂区外未发现排污口;生产用燃气锅炉未发现冒黑烟。该举报件已办结并回复。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此案件与第12批1780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部分属实 | 辽源市环保局、辽源市发改委、辽源市工信局、辽源市质监局、西安区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发现违法问题依法查处。 | 无 | |
10 | 2613、2614 | 来信:东丰县有多家造纸厂,在不符合产业政策且环保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违法生产,直排污水,污染环境;环评批复中明确造纸厂生产的产品为包装纸,但上述造纸厂实际生产产品为烧纸,属于批建不符,但当地环保部门却均准予企业环评审批和验收。举报人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和吉林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反映未果。 | 辽源市 东丰县 |
水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11月18日,经东丰县环保局、东丰县经济局、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调查。东丰县共有6家造纸厂,分别为:1.东丰县宏达纸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东丰镇南站路40号,主要产品为涂布白板纸,2017年6月2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东丰县豪源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工业集中区起步区,主要产品包括白板纸和双胶纸,2017年5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3.东丰县丰源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工业集中区,主要产品为特种纸,2017年6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4.东丰县龙源纸制品厂,位于南屯基镇北屯基村三组,主要产品为白卡纸、双胶纸,2017年6月2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5.东丰县秦兴纸制品厂,位于东丰县三合乡兴太村九组,主要产品为包装纸、卫生纸,2017年6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6.东丰县吉泰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三合乡鲜明村四组,主要产品为薄页纸,2017年6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群众反映东丰县有多家造纸厂情况属实。 经东丰县经济局、环保局现场调查核实,依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证实,上述六家造纸厂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东丰县宏达纸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水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处理;东丰县豪源纸业有限公司水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处理;东丰县丰源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处理;东丰县龙源纸制品厂水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处理;东丰县秦兴纸制品厂水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ABR池+中沉池+生化池+二沉池;东丰县吉泰纸业有限公司水处理工艺为浅层气浮法。其中东丰县秦兴纸制品厂生产废水零排放。其余五家造纸厂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废水排放口排放入河,六家造纸厂均安装了布袋除尘器和湿法脱硫除尘设施。现场检查未发现直排污水问题。 经现场检查,六家造纸厂主要产品为涂布白板纸、白卡纸、双胶纸、特种纸、白板纸、包装纸、薄页纸,没有生产烧纸的行为。上述六家造纸企业均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并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其中五家已通过了环保验收,东丰县吉泰纸业有限公司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处于试生产期间,生产负荷未达到验收条件。2018年7月以后正常生产,目前验收手续正在办理中。 经查阅东丰县环境保护局相关法律文书、文件和监测报告以及信访举报记录,东丰县环保局曾3次受理举报案件并依法做出处理。分别为:一是举报“豪源纸业污水排放到农田”问题,经调查,无排入农田情况;二是举报“秦兴纸业散发出臭味,空气污染”问题,经调查,该厂因停产检修,循环储池内生产污水散发出难闻气味。该厂采取投放生石灰消除臭味;三是举报“豪源纸业排污污染环境”的问题,经监测,该企业污水达标排放。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东丰县吉泰纸业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薄页纸,2013年12月12日取得年产5万吨薄页纸项目环评批复文件,2017年6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目前验收手续正在办理中。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阅信访举报记录,东丰县环保局曾3次受理举报问题。分别为“豪源纸业污水排放到农田”问题、“秦兴纸业散发出臭味,空气污染”问题、“豪源纸业排污污染环境”的问题。三个案件都已及时办结,并未收到向吉林省环保督察反映的举报情况。未接到群众不满意回复。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此案件与第21批3642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部分 属实 |
2018年12月1日,东丰县环保局对吉泰纸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期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环保验收,并对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 无 | |
11 | 2689 | 来信:黄河镇福山村的东丰县洋明化工厂,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没有环保审批手续;二是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三是生产期间锅炉烟囱排放烟尘超标;四是生产废水直排污染周边河流和地下水,造成周边1公里范围内人、畜和灌溉用水无法使用;五是以临时停产方式应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督察组离开后继续生产。举报人要求该企业关停。 | 辽源市 东丰县 |
气、水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11月26日,经辽源市工作协调组,辽源市国土局、东辽县环保局联合调查,举报的“化工厂”为东丰县洋明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黄河镇福山村,现场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 第一个问题:该公司于2007年5月22日取得吉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东丰县洋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糠醛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08年10月21日通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环保手续齐全。举报问题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该公司按照环评报告和批复文件要求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安装两台双效蒸发器,一用一备,企业满负荷运行时污水量为124t/d,生产污水经过双效蒸发器进行蒸发;生产锅炉5台6吨生物质锅炉,以糠醛渣为原料,除尘设施采用“两干两湿一塔”(旋风除尘器两套,一套5台,湿式除尘器5台,文丘里除尘器5台和脱硫塔)处理工艺对燃烧后的烟尘进行处理;建有糠醛渣棚。举报问题不属实。 第三个问题:该公司按照环评报告和批复文件要求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用5台6吨生物质锅炉,以糠醛渣为原料,除尘设施采用“两干两湿一塔”(旋风除尘器两套,一套5台,湿式除尘器5台,文丘里除尘器5台和脱硫塔)处理工艺对燃烧后的烟尘进行处理。2018年11月5日,该公司委托吉林省华航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无组织废气和锅炉废气进行监测,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018年11月26日,东丰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锅炉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举报问题不属实。 第四个问题:该公司按照环评报告和批复文件要求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企业满负荷运行时处理污水量为124t/d,经双效蒸发器(一用一备,处理能力为300t/d和250t/d)进行蒸发循环使用不外排。2018年10月2日,吉林华航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的自用水井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井水未受污染;2018年11月26日,经东丰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福山河该公司的上游和下游的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上游水质符合五类水体标准,下游水质符合三类水体标准。2018年11月26日,经东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福山村四组和五组的居民饮用水水质采取水样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达标。举报问题不属实。 第五个问题:2017年8月9日——9月1日,该公司按照总体安排,对厂区内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机械设备等全面维修和综合治理。2017年8月7日,该公司向东丰县环境保护局申请停产。2017年8月26日,东丰县环保局发现该公司厂区东侧地面未硬化等管理不到位问题,于2017年8月27日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且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该公司一直正常生产。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健全,污染物达标排放,不符合关停条件。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
部分属实 | 东丰县环保局加强监管,发现违法问题依法查处。 | 无 | (*) |
12 | 3366 | 来信:东丰县有多家造纸厂,在不符合产业政策且环保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违法生产,直排污水,污染环境;环评批复中明确造纸厂生产的产品为包装纸,但上述造纸厂实际生产产品为烧纸,属于批建不符,但当地环保部门却均准予企业通过环评审批和验收。举报人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和吉林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反映未果。 | 辽源市 东丰县 |
大气、水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11月18日,经东丰县环保局、东丰县经济局、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调查。东丰县共有6家造纸厂,分别为:1.东丰县宏达纸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东丰镇南站路40号,主要产品为涂布白板纸,2017年6月2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东丰县豪源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工业集中区起步区,主要产品包括白板纸和双胶纸,2017年5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3.东丰县丰源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工业集中区,主要产品为特种纸,2017年6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4.东丰县龙源纸制品厂,位于南屯基镇北屯基村三组,主要产品为白卡纸、双胶纸,2017年6月22日取得排污许可证;5.东丰县秦兴纸制品厂,位于东丰县三合乡兴太村九组,主要产品为包装纸、卫生纸,2017年6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6.东丰县吉泰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三合乡鲜明村四组,主要产品为薄页纸,2017年6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群众反映东丰县有多家造纸厂情况属实。 经东丰县经济局、环保局现场调查核实,依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证实,上述六家造纸厂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东丰县宏达纸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水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处理;东丰县豪源纸业有限公司水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处理;东丰县丰源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处理;东丰县龙源纸制品厂水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处理;东丰县秦兴纸制品厂水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ABR池+中沉池+生化池+二沉池;东丰县吉泰纸业有限公司水处理工艺为浅层气浮法。其中东丰县秦兴纸制品厂生产废水零排放。其余五家造纸厂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废水排放口排放入河,六家造纸厂均安装了布袋除尘器和湿法脱硫除尘设施。现场检查未发现直排污水问题。 经现场检查,六家造纸厂主要产品为涂布白板纸、白卡纸、双胶纸、特种纸、白板纸、包装纸、薄页纸,没有生产烧纸的行为。上述六家造纸企业均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并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建设,其中五家已通过了环保验收,东丰县吉泰纸业有限公司2016年9月至2018年7月处于试生产期间,生产负荷未达到验收条件。2018年7月以后正常生产,目前验收手续正在办理中。 经查阅东丰县环境保护局相关法律文书、文件和监测报告以及信访举报记录,东丰县环保局曾3次受理举报案件并依法做出处理。分别为:一是举报“豪源纸业污水排放到农田”问题,经调查,无排入农田情况;二是举报“秦兴纸业散发出臭味,空气污染”问题,经调查,该厂因停产检修,循环储池内生产污水散发出难闻气味。该厂采取投放生石灰消除臭味;三是举报“豪源纸业排污污染环境”的问题,经监测,该企业污水达标排放。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东丰县吉泰纸业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薄页纸,2013年12月12日取得年产5万吨薄页纸项目环评批复文件,2017年6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目前验收手续正在办理中。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阅信访举报记录,东丰县环保局曾3次受理举报问题。分别为“豪源纸业污水排放到农田”问题、“秦兴纸业散发出臭味,空气污染”问题、“豪源纸业排污污染环境”的问题。三个案件都已及时办结,并未收到向吉林省环保督察反映的举报情况。未接到群众不满意回复。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此案件与第21批3642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部分 属实 |
2018年12月1日,东丰县环保局对吉泰纸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期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环保验收,并对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 无 | |
13 | 3385 | 来信:辽源市有多家造纸厂,在不符合产业政策且环保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违法生产,直排污水,污染环境;环评批复中明确造纸厂生产的产品为包装纸,但上述造纸厂实际生产产品为烧纸,属于批建不符,但当地环保部门却均准予企业通过环评审批和验收。举报人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和吉林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反映未果。 | 辽源市 | 水、其他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11月19日,经辽源市环保局、辽源市发改委、辽源市工信局、辽源市质监局、西安区政府联合调查,辽源市市辖区内共有3家造纸厂,分别为吉林省辽电纸业有限公司(原辽源经济开发区友谊热源有限公司)、辽源经济开发区宝同纸制品加工厂、辽源市竞秀纸制品有限公司(原辽源市竞秀纸制品加工厂)。举报有多家造纸厂问题基本属实。 吉林省辽电纸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18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1月23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7年6月2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环保手续齐全。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企业年产20万吨高强瓦楞原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工艺为纤维回收和深度处理两个过程,主要包括斜网过滤和高效浅层气浮,深度处理包括厌氧和好氧相结合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每日9000吨,生产期间日处理生产废水约2000吨(包括宝同纸业约400吨/天)。企业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由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收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的产品为高强瓦楞原纸,没有生产烧纸的行为。该企业因债务问题,无生产流动资金,已于2018年7月停产至今,现场检查近期无生产痕迹。 辽源经济开发区宝同纸制品加工厂于2017年6月21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8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7年6月3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环保手续齐全。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企业年产5万吨包装用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废水(每天约400吨)委托吉林省辽电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产的产品为包装用纸,没有生产烧纸的行为。因吉林省辽电纸业有限公司停产,该企业于2018年7月停产至今,现场检查近期无生产痕迹。 辽源市竞秀纸制品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17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013年8月8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17年5月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环保手续齐全。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企业年产2万吨瓦楞纸(包装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用汽由6蒸吨天燃气锅炉提供。生产废水100吨/天左右,经日处理能力480吨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调节池→反应池→沉淀池→气浮池储水池→回用工艺处理,循环利用不外排,生产的产品为瓦楞纸(包装纸),没有生产烧纸的行为。现场检查时,企业因无订单和天然气涨价已于10月20日停产至今,现场检查近期无生产痕迹。 辽源市环保局在2018年10月份接到过一次政府“12345”转办的“关于辽源市竞秀纸制品有限公司全天排放黑烟,并且污水没有净化处理,直接排放到仙人河内,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匿名举报件,经现场核实,该企业建有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厂区外未发现排污口;生产用燃气锅炉未发现冒黑烟。该举报件已办结并回复。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此案件与第12批1780号案件问题重复,信息已公开。 |
部分属实 | 辽源市环保局、辽源市发改委、辽源市工信局、辽源市质监局、西安区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发现违法问题依法查处。 | 无 | |
14 | 5051 | 来信:石驿镇长发重钙厂,无工商和环保等部门审批手续,生产期间产生扬尘和噪声扰民。 | 辽源市 东辽县 |
扬尘、噪声 | 经现场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12月3日,东辽县环保局、安恕镇政府开展联合调查。举报的石驿镇长发重钙厂是辽源市龙宇特种水泥厂,从事特种水泥制品、重钙石粉销售。2015年11月办理了营业执照。因债权、债务等原因2018年5月份才正式交接完成,于2018年6月22日取得环评审批后开始设备安装和调试,生产工艺为将石灰石粉碎后装袋销售。在7月建设完成,磨料加工设备安装了布袋除尘设施,8月17日辽源众合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厂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排放达标。9月25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因市场销售原因,2018年10月7日停产,共生产石粉约3千吨。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和噪声,但排放达标,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 属实 |
东辽县保护局、安恕镇政府继续加强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管,确保企业在生产中持续达标排放。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