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1批 2018年12月15日)
发布时间:2018-12-16 23:02 信息来源:辽源日报
辽源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31批 2018年12月15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5675 | 南屯基镇秀水村与合兴村之间山上的一无名糠醛厂,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生产期间产生的噪声扰民,排放的废气及浓烟中含有黄色细小颗粒,异味刺鼻;三是无污水处理设施,将废水通过沟渠排入距该厂北侧1公里的无名河沟内,河水发黄,污染河沟下游的合兴水库,致使当地农民无法使用水库的水浇灌农作物。督察进驻期间,该厂停产以逃避检查。 | 辽源市东丰县 | 大气水 噪声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12月7日,经东丰县环保局现场调查,群众举报“无名糠醛厂”实为吉林恒鑫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南屯基镇合兴村一组(与小四平镇交界处),2009年12月建厂,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53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以玉米芯为原料生产糠醛,设计年生产糠醛5000吨,环保手续齐全。 第一个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生产车间更换反应釜于2018年11月20日停产,未能监测到噪声和废气排放数据。2018年6月22日企业生产期间,经吉林省华航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中Ⅰ类标准。2018年11月15日企业生产期间,经吉林省华航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无组织废气和锅炉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经走访周边村民及南屯基镇合兴村村委会,没有反映该公司生产期间“排放的废气及浓烟中含有黄色细小颗粒”的问题。现场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一扇窗户破损,锅炉循环水喷淋池上方未封闭,并在厂区内闻到轻微异味。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查,该公司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落实了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建有两台双效蒸发器,生产污水全部经过双效蒸发器进行蒸发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无名河沟”为该公司北侧约1公里处的秀水河,现场检查时,秀水河河水没有发黄迹象。2018年12月6日,东丰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雨水渠入秀水河交汇处上游20米处和下游30米处的水质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监测结果表明秀水河流经该公司后水质未受到污染。合兴水库位于该公司雨水排放口上游约300米处,2018年12月8日,经东丰县环境监测站对合兴水库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监测结果表明水库水质未受到污染。该公司因更换反应釜和对部分设备进行检修,于2018年11月20日停产,不存在“督察进驻期间,该厂停产逃避检查。”问题。举报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第一个问题:2018年12月7日,东丰县环保局对吉林恒鑫化工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生产车间破损窗户修复,将锅炉除尘设施循环水喷淋池上方封闭。 东丰县环保局加强监管,发现违法问题依法查处。 |
无 | (*) |
2 | 5755 | 2011年,西安区灯塔镇建国村六队郭某某,在三道河支流建设占地600平方米的养鸡场,粪污直排入河,污染河水;养殖期间散发臭味扰民。 | 辽源市 西安区 | 水、气 | 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18年11月20日,西安区农林水利局、西安区灯塔镇政府开展现场调查。经查,群众举报的养鸡户为辽源市西安区大正养殖户,位于灯塔镇建国村6组,现有鸡雏1300只左右,院内建有简易堆粪间,鸡粪集中还田处理。圈舍周边无排水口,附近河道内未发现粪污痕迹。圈舍外无异味,圈舍内存在少量异味,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此案件与第十四批1981号案件重复,信息已公开。 |
基本属实 | 西安区农林水利局2018年11月6日对该养殖户下达了《畜禽粪污利用督导检查单》,西安区灯塔镇政府于2018年11月16日对该养殖户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该养殖户及时将粪便清运还田。要求养殖户保持圈舍卫生,减少圈舍内异味。建立村、镇、区监管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强化日常监管。 | 无 | |
3 | 5764 | 三合乡沙河村1组王某某在家中饲养30多头牛,牛粪异味大,碎饲料的机器运转噪声扰民。 | 辽源市东丰县 | 大气噪声 | 经查,举报问题属实。 2018年12月7日,经东丰县畜牧局、东丰县环保局和东丰县三合乡政府联合调查,群众举报的养殖户实为王某某养殖户,位于东丰县三合乡沙河村1组,该养殖户的东、南、北侧约40米处为居民住宅,西侧紧邻居民,现存栏牛14头。养殖产生的牛粪堆置在圈舍南侧,现场有轻微异味。饲料(玉米秸秆)粉碎机放置于住宅东侧仓房外,检查当日,东丰县环境监测站对养殖户饲料加工机械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噪声值为69.5dB(A),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2018年12月10日,东丰县畜牧局、东丰县环保局、东丰县三合乡政府联合下达《整改通知书》,一是要求该养殖户于2019年8月30日前在居民区下风向建防渗漏、防雨淋的储粪池,产生的粪便做到日产日清,严禁临时堆放在圈舍周边;二是对秸秆饲料加工机械设备做好隔音减震措施,调整加工饲料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