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30批 2018年12月14日)
发布时间:2018-12-15 08:04 信息来源:辽源日报
辽源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30批 2018年12月14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5516 | 小四平镇和兴村有一家玉米芯加工厂,加工期间工业废气和工业废水未经过处理直排,有很大异味,污染地下水和附近和河道。 | 辽源市东丰县 | 大气、水 |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12月6日,经东丰县环保局、东丰县南屯基镇政府联合调查,群众举报“小四平镇和兴村有一家玉米芯加工厂”实为吉林恒鑫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南屯基镇合兴村一组(与小四平镇交界处),2009年12月建厂,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53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以玉米芯为原料生产糠醛,设计年产糠醛5000吨,环保手续齐全。 该公司因生产车间更换反应釜于2018年11月20日停产,未能检测到废气排放数据。2018年11月15日企业生产期间,经吉林省华航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无组织废气和锅炉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该公司建有两台双效蒸发器,生产污水全部经双效蒸发器进行蒸发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018年11月15日,经吉林省华航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厂区的地下水井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未受到污染。2018年12月6日,东丰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雨水渠入秀水河交汇处上游和下游的水质进行监测,交汇处上游20米处和下游30米处监测结果显示,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监测结果表明秀水河流经该公司后水质未受到污染。现场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一扇窗户破损,锅炉循环水喷淋池上方未封闭,并在厂区内闻到轻微异味。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2018年12月7日,东丰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2018年12月31日前将生产车间破损窗户修复,将锅炉除尘设施循环水喷淋池上方封闭。 东丰县环保局加强监管,发现违法问题依法查处。 |
无 | |
2 | 5538 | 一是自2013年以来,龙山区饮用水水源地杨木水库旁山体被严重破坏,山上树木皆被砍伐用于埋坟。二是龙山区寿山镇卫国村对面的山上有38处大型坟,每处坟地占100平方米。三是西安区饮用水水源地龙头水库旁的山体被破坏,山上树木皆被砍伐并在林地内埋坟。据举报人不完全统计,整个辽源市约有1700处山体植被被破坏后埋坟,每个坟平均占地120平方米,共200多万平方米的山体植被面积被破坏。四是西安区富强村村部后院有人破坏山体砍伐树木建别墅、修路,修路费用由当地政府承担,但无人解决山体植被破坏问题。 | 辽源市 | 生态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举报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12月6日,东辽县林业局、东辽县民政局和东辽县辽河源镇政府开展联合调查。举报的龙山区饮用水源地杨木水库实为辽源市杨木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在2013年之前,杨木水库东辽县辽河源镇境内的久安、腰堡等6个行政村存在毁树埋坟问题。为此,东辽县自2013年以来,对杨木水库林地埋坟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林业部门组织人员对县域内杨木水库旁的坟墓照相定位,逐一进行登记造册,除保留坟头和墓碑外,其余的空地全部进行绿化,共栽植树木6000余株,及时恢复了林地植被。采取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发放宣传单、设立宣传碑牌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向全社会广泛告知杨木水库周边禁止埋坟。2016年,辽河源林场成立水源地管护办公室,并在久安村和合兴村两个主要出入山口地段搭建彩钢房,建立两处水源地保护检查站,24小时不间断巡护守护,确保杨木水库林地埋坟数目只减不增。截至目前,已制止林地埋坟310起,迁出坟191座。东辽县境内不存在山体被严重破坏,山上树木皆被伐用于埋坟问题。 第二个问题: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12月6日,经龙山区农林水利局、龙山区寿山镇政府联合现场调查,寿山镇存在集体林内修建坟墓问题,未发现占地100平方米的大型坟问题。为加强林地管护,扎实抓好林地生态保护工作,彻底遏制圈占、破坏林地修坟现象,龙山区政府于2018年8月开展了林地耕地坟茔建筑物清理行动。未开展清理行动前,全镇有存在圈占行为墓地312处,其中卫国村域内集体林中有修砌的坟茔建筑物22处,用石桩圈坟的有43处,截至2018年10月末,均已拆除完毕,对拆除坟茔建筑物后形成的空地镇村组织栽植了樟子松树木。 第三个问题:举报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12月6日,经西安区农林水利局、西安区灯塔镇政府开展联合现场调查,西安区老龙头水库周边现有坟茔地310处,其中156处坟茔周边建有违法建筑。2018年8月,西安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拆除林地耕地中坟茔建筑物的通告》,西安区灯塔镇政府印发了《关于域内林地、耕地坟茔地综合整治方案》,从2018年8月27日开始,西安区灯塔镇政府组织各村对全区范围内坟茔地建筑物进行了集中拆除,截止目前老龙头水库周边156处违法建筑已经全部拆除。 第四个问题:举报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12月6日,西安区农林水利局、西安区灯塔镇政府开展联合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地块位于西安区灯塔镇富强村4组后山,该地块为耕地和部分荒地共7.6亩。2018年6月,厦门籍人员李某某与该村5户村民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一次性流转土地7.6亩。2018年6月,李某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违规将流转的土地进行平整,并堆砌护坡300米。群众举报破坏山体植被属实。2018年7月25日,辽源市国土资源局西安分局在巡查中发现李某某未经批准占用、破坏西安区灯塔镇富强村4组4891.08平方米耕地建设护坡的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8年8月29日,辽源市国土资源局西安分局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经辽源市国土资源局西安分局、西安区农林水利局现场核实,该地块上未发现富强村村部后院山上的100多棵树木砍伐和建设别墅问题,但在平整土地现场建有一条约70余米长砂石路,已被处罚。另在富强村村部后侧建有一条经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复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机耕路225米。 |
部分属实 | 第一个问题:东辽县林业局、东辽县民政局、辽河源镇政府继续加大杨木水库周边林地埋坟监管力度,实现减存量、零增量目标。东辽县林业局继续加强水库周边林地的管护。 第二个问题:辽源市龙山区政府将对未成活的树木进行补植,确保生态恢复。 第三个问题:西安区灯塔镇政府坚持举一反三,认真开展排查整改,及时解决非法侵占林地建设坟茔地问题。严格按照《关于域内林地、耕地坟茔地综合整治方案》要求,依法拆除林地、耕地上修有围墙、围栏、硬覆盖等坟茔地上非法建筑物。2019年7月底前,责令坟主关系人对清理整治的坟地进行造林绿化。 第四个问题:鉴于李某某未在辽源市国土资源局下达处罚决定逾期60日内申请复议及起诉,辽源市国土资源局将在2019年3月15日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7月前,由西安区灯塔镇政府督促李某某对山体进行植被恢复。 西安区政府相关部门坚持举一反三,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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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556 | 人民大街公安局南康分局北侧胡同内“俏渔娘地锅炖饭店”,在楼顶安装风机和排烟设施,设备运行时排放油烟和噪声扰民。 | 辽源市 龙山区 |
油烟、噪声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018年12月6日,经辽源市城管执法局现场调查,“俏渔娘地锅炖饭店”目前处于店内装修、设施调试阶段,并未营业。投诉人反映的“设备运行时排放油烟和噪声扰民”的问题是该饭店在测试引风机、高排管道性能时产生。举报问题属实。 |
属实 | 辽源市城管执法局已对该店业主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对排烟系统进行整改,加装油烟净化设施,业主表示积极配合并自愿签署了《承诺书》。 目前已监督该业主将楼顶上的两台引风机拆卸完毕,停止了设备测试。下一步该业主将对油烟系统重新设计安装,经检测合格后再投入使用,消除以后正式经营时产生油烟和噪声扰民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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