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7批 2018年12月11日)

发布时间:2018-12-12 21:35 信息来源:辽源日报

辽源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7批     2018年12月1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4929     黄河镇北侧福山村国道道北的一家无名糠醛厂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生产期间烟囱冒黑烟且异味刺鼻,下雨天尤为严重;二是该厂将生产废水直排福山水库下游的无名河中,污染河水。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上述问题,但至今未果。2017年向中央环保督察组举报后,该厂停产一周后复产。 辽源市
东丰县
大气水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12月3日,经东丰县环保局现场调查,群众举报的“黄河镇北侧福山村国道道北的一家无名糠醛厂”为东丰县洋明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东丰县黄河镇福山村四组,“无名河”为该公司西侧约400米处的福山河。
    第一个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烟囱冒黑烟现象,在厂区内有轻微异味。2018年11月5日、11月21日和11月26日分别经吉林省华航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吉林省绿科检测有限公司和东丰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和锅炉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第二个问题:该公司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落实了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治理设施运行正常。2018年11月26日,经东丰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与福山河交汇处上游和下游的水质进行监测,结果显示上游650米处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体标准,下游762米处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体标准,监测数据表明福山河流经该公司后水质未受到污染。
    经查阅信访举报记录,东丰县环保局分别于2018年7月16日、9月3日、9月4日和9月20日4次接到反映该公司“废气、废水、异味”污染环境的信访举报,都已依法及时办结并回复。
    2017年8月9日至9月1日,该公司按照总体安排,对厂区内安全、环保等设施、设备全面维修和综合治理。2017年8月7日,该公司向东丰县环保局申请停产。2017年8月26日,东丰县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区东侧地面未硬化,少量糠醛渣遗撒在厂区内路旁,存在管理不到位问题,东丰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8月27日下达了《东丰县环境保护局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并且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该公司一直正常生产。举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东丰县环保局加强监管,发现违法问题依法查处。 (*)
2 4930     横道河镇三好村水库西侧不到100米处,有一家无名小型废旧轮胎炼油加工厂,加工生产时直排废烟异味刺鼻,且加工轮胎的炭黑遍地。举报人担心污染附近水库水质。 辽源市
东丰县
大气水     经查,举报问题属实。
    2018年12月3日,经东丰县环保局、东丰县发改局、东丰县横道河镇政府联合现场调查,群众举报的“炼油加工厂”为横道河镇三好村高琢废旧轮胎炼油加工点,位于东丰县横道河镇三好村三组,东侧100米为三好村水库,该加工点无相关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属“散乱污”企业。加工点负责人高某于2018年11月24日租赁场地,建成一个炼油窑炉、两个54立方米冷却水槽、一个圆柱形储油罐、一个安放储油罐的坑,场地存放废旧轮胎约5吨。经询问高某及走访周边群众,该厂于2018年11月27日试炉生产约6个小时,生产产品约50公斤,院内燃料炭黑约1吨,炭黑覆盖面积约200平方米,生产时加工点周围能闻到刺鼻异味。现场查看加工点外及三好村水库水面无炭黑痕迹,另该加工点生产工艺无生产用水和废水排放,院内及四周未发现废水排放痕迹。12月3日经东丰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三好村水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体标准,未发现受炭黑污染。
属实     2018年12月5日,东丰县政府下达了《关于取缔关闭横道河镇三好村高琢废旧轮胎炼油加工点的决定》,依法对该非法加工点予以取缔关闭。2018年12月7日,经现场核查,该非法加工点已清理完毕并恢复原状。 (*)
3 4983     福镇街颐和人家小区5号楼7单元“又一村饭店”,经营期间油烟异味扰民。该店排烟管道安装在5栋楼体外墙上,油渍掉落在外楼梯,影响卫生环境。举报人曾向辽源市政府、辽源市城管处、辽源市环保局反映至今未果。 辽源市
龙山区
油烟、噪声     经查, 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18年12月4日,经辽源市城管执法局现场调查,福镇街颐和人家小区5号楼“又一村饭店”确实将排烟管道安装在楼后外墙上,有油烟净化器,但未及时清洗维护,有轻微油烟异味并有部分油渍掉落在外楼梯及地面。
    2018年8月31日,辽源市政府“12345”曾接到对该饭店投诉,按程序转辽源市城管执法局处理,城管执法局接到后立即进行处理,对该饭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经过整改后,通过走访附近居民表示有所改善;根据《辽源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饭店油烟问题不属于环保部门管辖。
部分属实     2018年12月4日,辽源市城管执法局对该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10日内对油烟排放设施进行整改,确保达标排放。业主当场签署了《承诺书》,保证将油烟净化设施及排烟管道转移至楼前不影响居民生活的临街区域,并定期清洗维护,减轻油烟异味扰民。目前该家饭店已暂停营业,进行整改,待经环评检测合格后再开业。  
4 5096     来信:石驿村刘某某石料加工厂,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生产期间排放粉尘,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未果。 辽源市
东辽县
扬尘、噪声     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12月3日,东辽县环保局、安恕镇政府开展联合调查。举报的石料厂是辽源市龙宇特种水泥厂,从事特种水泥制品、重钙石粉销售。2015年11月办理了营业执照,2018年6月22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018年9月25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磨料加工设备安装布袋除尘设施。因季节性原因,企业每年只加工生产石灰石粉4、5个月,于2018年10月7日停产至今。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和噪声,2018年8月17日生产期间,经辽源众合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排放。
    2018年8月2日,东辽县环保局曾接到举报该厂生产期间排放粉尘扰民的信访件,东辽县环保局都已经及时办结并回复。
部分属实    
    东辽县保护局、安恕镇政府继续加强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管,确保企业在生产中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编辑:李明军)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