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分送:龙山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库移民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
为做好辽源市东辽河重点段回水堤(大梨树河、小仙人河和太平河)治理工程建设,确保前期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工程布置,工程主要分为大梨树河、小仙人河和太平河三段回水堤治理工程。其中大梨树河回水堤段起点为梨树河大桥,终点为连心桥,途经福镇街道、向阳街道、工农乡向阳村、永兴村,防护工程全长2.32公里;小仙人河回水堤段起点为临辽源市东二环路农家桥,终点为东辽河入河口,途经寿山镇国庆村、七一村,防护工程全长1.24公里;太平河回水堤段起点为东升桥,终点为东辽河入河口,途经寿山镇东升村、忠诚村,防护工程全长0.85公里。该工程建设征占地为上述范围内两岸现状岸坡堤脚线外侧各30米范围内。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我市东辽河重点段回水堤(大梨树河、小仙人河和太平河)治理工程建设征占地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禁止擅自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新建其他设施,禁止新栽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相关部门要停止办理该区域内项目及资源开发的有关证照。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区域内新迁入的人口不再享有相关补偿政策。
龙山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及规定,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制止并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辽源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