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直属机构,驻市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深入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和传承,市政府决定将三清观三清殿、辽矿集团总医院办公楼、辽矿集团总医院医护办公楼和泰信变电所确定为我市历史建筑。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相关后续工作,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切实做好我市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工作。
辽源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