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鉴于辽源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聘期届满,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高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决定对辽源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组成人员予以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组成
(一)社会律师。
武宏生 吉林武德吉律师事务所主任
吴洪君 吉林恒太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书利 吉林望侯律师事务所主任
史金花 吉林史金花律师事务所主任
毕精华 吉林达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雪海 吉林辽东律师事务所主任
韩 帅 吉林辽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宋兴军 吉林瑞邦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法律援助律师。
齐连义 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李贵忠 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三)公职律师。
李月娟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曹广良 市政府法制办副调研员
矫 飞 市环保局律师
(四)党校教师。
周莅春 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主任
二、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构
顾问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日常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辽源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