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更好地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环境,依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我市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章为:
一、《辽源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政府令第96号)
二、《辽源市法治乡村建设办法》(政府令第97号)
特此通知。
辽源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