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标图案以“辽”字为主创元素,用狂草手法演变出“旭日初升、祥龙飞天、神鹿跳跃、辽水奔腾”的形态造型,巧妙蕴含了龙山、辽水、鹿乡等辽源元素,寓意辽源充满活力、充满希望、蒸蒸日上,充分体现了“皇家鹿苑”、“东辽河畔明珠”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现代化城市魅力,展现出辽源人豪迈大气,敢为人先,创新发展,勇于开拓,阔步迈向未来的时代精神。
  整个市标简洁明快、动感十足、色彩标准采用红黄绿蓝渐变成五彩图腾,分别代表“五城辽源”,勾勒出辽源天蓝、日丽、水碧、山青的美丽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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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级辽府办明电〔2020〕14号

 抄送: 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办公室,辽源日报社,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0〕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