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抄送: | 市委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辽源日报社。 |
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直属机构,驻市中省直有关单位: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
市政府各类会议是贯彻政策、落实决策、部署工作、沟通信息、协调行动的重要行政手段。会议纪律直接反映了机关作风和参会人员的政治素质、纪律观念和精神面貌。不仅事关会议的质量和效果,而且事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领导决策部署能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同时也体现出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作风素养。良好的会风,能够促进形成团结干事、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真抓实干的工作氛围。近期,个别部门同志在参加会议时,存在开会不记录、频繁看手机、手机未调成静音状态、交头接耳、打盹睡觉、来回走动、迟到早退,未经批准就随意缺席会议或派人顶替参会等问题。为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端正会风,保证市政府各类会议质量和效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
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地点、人员等要求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参会人员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会需请假或调整参会人员的,要严格按程序向会议承办部门报批,未经批准,请假
人不得缺席或安排他人代为参会。会议开始后,未经批准不参加会议或无正当理由临时请假的,按缺席会议处理。会议实行签名考勤,考勤记录由会议承办部门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更改。
二、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与会人员要按照会议指定位置就座,不得缺席、迟到、早退;要按照会议着装要求参会,注意个人仪容仪表和举止行为;应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进入会场,并自觉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专心听会、认真记录,不得在会场喧哗、走动、接打电话、交头接耳、打盹睡觉或者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活动。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离会的,与会人员须向会议承办部门说明理由,获得批准后方可离会。
三、严格执行会风通报制度
会议承办部门负责对会场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并于会议结束后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通报会议出席及会场纪律相关情况,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将不定时对各类会议纪律情况进行抽查,视情况予以通报,并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旷会两次以上的,市政府督查室将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并全市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