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根据《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源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府发〔2020〕4号)等有关规定,鉴于本年度工作任务调整等实际情况,将制定《辽源市购房惠民政策》、制定《辽源市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制定《辽源市城区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增至《辽源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制定《美丽辽源建设规划纲要》调出《辽源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辽源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辽源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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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 |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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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辽源市购房惠民政策》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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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辽源市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 |
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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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定《辽源市城区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
市发展改革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