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中发〔2022〕17号)及《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23〕6号)精神,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结合辽源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积极融入省委“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五放”引领、“五化”推动,抓产业、抓项目、抓环境、服务民营企业为主线,大力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着力推动品牌建设,着力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着力提高全民质量素养,推动辽源制造向辽源创造转变、辽源速度向辽源质量转变、辽源产品向辽源品牌转变,为实现辽源全面振兴提供质量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国、质量强省的决策部署能够落到实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原则。聚焦民生福祉和短板弱项,严格质量安全保障,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多样化、多层级的消费需求,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原则。聚焦高质量发展、创新,增强质量创新动能,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实现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切实做到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坚持系统推进的原则。从微观的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向经济、产业、区域质量等宏观层面拓展,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增强产业和区域质量竞争力。坚持质量变革创新原则。健全质量政策,推动质量变革创新。推动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协同发展,鼓励企业加强质量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能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辽源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经济发展新动能和质量新优势显著增强。到2025年,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9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
——产业质量竞争力大幅增强。制约产业发展的质量瓶颈不断突破,产业链供应链整体水平显著提高,质量竞争型产业规模显著扩大。质量主体作用不断凸显,质量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国际化方向发展的作用切实增强。到2025年,建设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3个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6;服务业供给有效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
——产品、服务和工程质量水平持续攀升。质量供给和需求更加适配。到2025年,辽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和食品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消费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8%,药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9%,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服务质量满意度指数达到75以上。
——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品牌培育、发展、壮大的促进
机制和支持制度更加健全,品牌建设水平显著提高,企业争创品牌、大众信赖品牌的氛围更加浓厚,品质卓越、特色鲜明的品牌领军企业持续涌现,形成大批质量过硬、优势明显的辽源品牌。到2025年,“吉致吉品”获证主体达到 8家以上,新增国家地理标志2件,推荐申报吉林省“老字号”1个。
——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强市建设的制度框架和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布局更加合理,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实现更高水平协调发展,质量监管手段持续优化创新,全社会质量意识不断增强。到2025年,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8项,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线下站点3个,实现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共享。
到2035年,质量基础更加扎实,质量创新更加活跃,质量环境更加优化,质量治理更加协同,质量供给更加有效。
四、工作任务
(一)推动质量变革创新。
1.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能。通过产学研合作促进大企、大所、大校围绕质量创新开展合作。加强检验检测平台建设,不断扩展检验资质范围,推进检测资源整合共享,实现检验检测、审评审批、注册许可“一站式”服务。在辽源市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设立“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实习基地”“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站”,为高校和检验检测机构搭建检验技术和科研交流平台。加大制造业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储备力度,推动专利转化应用。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鼓励“钢铁+冶金建材”“袜业+现代纺织”“矿山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强化知识产权布局,聚焦先进制造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生物和医药技术等重点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高精铝+轨道列车产业”“梅花鹿+医药健康产业”的知识产权产出。(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树立质量发展绿色导向。以推进辽源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建设为目标,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计,引导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强化能源计量主体责任,促进用能单位提高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推动节能减排。落实节能、节水、环保、生产设备节能、高效节能型产品、节能技术等方面标准。鼓励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促进企业履行环保社会责任,降低环境污染风险。推动工业、交通、电力、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进石化、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绿色化转型升级改造。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环保产业,推广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和高效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实施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加快推进高耗能企业管理数字化、设备工艺智能化、产品质量高端化。加大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绿色制造示范(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项目建设。加大城市集约绿色低碳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及耕地保护。加大造林力度,提升辽河流域水源涵养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质量发展利民惠民。开展质量惠民行动,顺应消费升级趋势,统筹推动产品创新、服务升级和质量改进。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倡导放心消费、经营者承诺践诺、消费者满意度评价等举措,打造辽源特色消费品牌。推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推动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向服务领域延伸。推动《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有效实施。发挥消费维权服务站和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作用,健全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提高消费投诉数据分析规范性、针对性,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探索线上线下消费后评价一体化。抓住“3.15”等重点时间节点,加强消费体察调查、普法宣传和消费教育引导,提升经营者诚信和消费维权意识。认真落实全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对接互通工作,保证消费纠纷化解渠道畅通。健全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专业组织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相衔接的消费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增强产业竞争优势。
4.强化产业基础质量支撑。围绕工业产业,支持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低气味天然纤维复合材料等关键基础材料创新突破,提高性能和质量稳定性。提高5G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质量要求,强化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在物联网产品和系统的部署应用。围绕农业产业,着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实施,按照国家、省标准及定额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监测,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和现代种业建设工程,强化米面油等大宗粮油产品和蔬菜、果品、木本油料质量保障。围绕服务业产业,以打造辽源“一区一域一地一园一镇”为载体,依托“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聚焦全市旅游景区、旅游民宿、乡村旅游、特色山庄,着力打造旅游行业放心消费示范品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产业链质量联动提升。发挥“链主”企业在技术、市场、标准、质量、品牌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有效促进供应链配套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产品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围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农产品及其深加工和食品细加工、冰雪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支持组建一批产业技术标准创新联盟,参与制(修)订一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先进团体标准。鼓励、推荐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树立一批质量管理标杆企业。推动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积极支持项目研发成果和必要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推动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专利布局有效衔接,鼓励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加快标准供给应用。(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打造区域质量发展优势。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推动冶金、袜业、酒精、建材、矿山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动农产品加工、高精铝加工、新能源电池、汽车零部件、医药健康等优势产业做大做强,推动绿色发电、环保材料、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大力夯实高水平质量发展基础,优化质量基础设施管理,全面推进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和市场监管为一体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积极构建“大质量”工作格局,推动全社会提高质量认知,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推动质量强市建设向县区纵深发展,解决制约市域、县域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辽源市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坚持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办法,打造质量标杆企业,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制定实施以质取胜生产经营战略,创新质量管理理念,加快质量管理成熟度跃升。引导企业加强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数字化升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标准制定。加强全员质量教育培训,构建开放包容、科学规范、运用高效的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多层次、全方位打造“新时代质量管理匠人”。推动企业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公开质量承诺,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广泛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档升级。
8.保障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强化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推广应用缓释肥、有机肥和高效低风险农药。加大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电子合格证的推广力度。强化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及良好农业规范(GAP)的认证(登记)工作。推广“拱e拱”“鼎e鼎”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提高电子合格证覆盖率。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实现全市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实施食品小作坊提升工程,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风险评级,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加强特殊食品监管,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专区专柜销售制度,依法查处虚假宣传保健功能等违法行为。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双安双创”示范引领等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和药品质量提升行动。严格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全面加强药品监督能力建设,组织开展药品流通市场“净流行动”,疫苗安全“护苗行动”、医疗器械市场整治行动,提升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推动商贸企业冷链物流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辽源检查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优化消费品供给品类。推动纺织品、快速消费品、家电家居用品等升级迭代和品牌化发展。聚焦汽车、家电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精准发放消费券,提高居民消费热情,激发消费市场潜力。持续办好“1·8消费节”“消费促进月”“消费惠民节”“9·8消费节”等主题活动,鼓励汽车、家电企业开展让利促销,加快商品提质升级。开展儿童、学生用品和老年用品安全守护行动,以儿童玩具、学生文具、老年服装等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鼓励开展绿色有机、智能家电、物联网产品、机器人等高端品质认证和健康、体育、金融、电商等领域服务认证,扩大优质新型供给。以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大型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加大消费品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网络监管专项行动,依法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净化网络市场环境,维护网上交易秩序。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案件源头生产经营行为打击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大力整治消费品虚假违法广告问题,净化消费品广告市场环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动工业品质量迈向中高端。加快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品质性能升级和新产品规模化应用。提升轨道交通、新材料等质量可靠性,保持在国内国际质量阶梯中的高端位势。引导企业在新装备、新材料等领域关键部件及整机装备开展技术攻坚,谋划项目。按照省制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关键零部件、重点新材料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落实首台(套)产品政策。加快电气设备、矿山冶炼和石化装备等传统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全面落实参建各方工程质量主体责任,要求建设单位签署《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告知书》,对参建单位及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实施动态监管。全面推进吉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管理平台应用。加强工程设计质量监管,建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强化质量主体责任追溯。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依法打击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推动绿色建材产品和关键技术研发。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鼓励发展性能优良的预制构件和部品部件。督促建材企业按绿色建材要求转型升级。积极引导本地区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砌体材料、高性能门窗和预拌砂浆等优秀建材企业参与绿色建材认证活动。推动钢铁等建材行业产能置换加快实施,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供优质服务供给质量。提高生产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强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服务。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培育生产性服务企业提升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检验检测、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等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深入落实《辽源市工业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加快纺织袜业、汽车零部件、医药健康等“2115555”七大重点产业改造升级,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建设自动化生产线和数字化车间。鼓励重点产业建设工业互联网,为工业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引导企业通过平台展销、网络促销等手段创新营销方式,提升产品市场推广能力。组织企业参加中国新电商大会,电商博览会等具有影响力的大型活动,营造电商发展氛围。促进生活服务品质升级。鼓励餐饮企业开展“放心消费”工程,推广精品“吉菜”品牌。鼓励家政企业发展智慧家政服务。加快智慧旅游建设,积极实施景区和公共文化场馆增强现实(AR)技术模型数据采集和创建工作。建设体育强市,打造“15分钟健身圈”,推进群众性体育活动,积极承办滑冰、滑雪等国际国内高水平竞技体育赛事。培育发展新型商贸业态,推动零售业向体验复合型转变,大力发展保税展示销售、进口商品直销等业态,支持企业构建形式多样的线上消费场景。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持续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提升“吉事办”服务能力。推动基本公共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提质扩容。大力推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发展,加快线上线下服务融合。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健全居家社区机构互助养老相协调、医养康养文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健康吉林建设,构建全域疾病预防、医疗救治的网格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开展重点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程。(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打造辽源知名品牌。深入实施品牌创建提升行动,重点围绕辽源大米、鲜食玉米、禽蛋、东丰梅花鹿、东辽黑猪、东辽柞蚕、林果等地理标志产品,安全优质绿色产品,打造辽源农产品品牌;围绕袜业+现代纺织产业、钢铁+冶金建材产业、蛋品+农产品加工产业、高精铝+轨道客车产业、梅花鹿+医药健康产业、矿山机械+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打造辽源制造品牌;围绕冰雪旅游产业、乡村旅游产业、现代文化产业、养老服务产业、交通运输产业、商贸流通产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打造辽源服务品牌。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深化品牌设计、市场推广、品牌维护等能力建设,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组织我市标杆企业积极参与“吉致吉品”区域品牌认证。推动“老字号”品牌的申报推荐。实施商标品牌建设工程,提升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和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效能,开展进企业、进园区、进网络活动,挖掘培育特色资源开展商标注册,推动商标增量提质和强企富农。积极探索地理标志与专利、商标等多类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支撑产业区域创新发展机制。支持企业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依法严厉打击品牌假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为优质品牌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辽源市品牌建设工作推进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质量政策体系和技术体系。
14.完善法律政策制度设计。健全质量统计分析制度,建立产品统计监测体系和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建立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质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多层次质量人才教育培养机制,在中小学落实质量教育内容,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推动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完善质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制度和职称制度,研究制定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办法。(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增强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协调性。鼓励依托科研机构建设先进测量实验室。统筹规划计量标准建设,确保全市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完整、有效运行。推进计量标准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重点加强实验室软硬件建设和检定项目的拓展工作。申请资金为计量技术机构增加新能源汽车出租车计价器检定装置。围绕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加快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检定装置建设,做好相关检定人员资质认证和培训工作。构建适应辽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推动标准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领域。积极开展农业、服务业和社会公共管理领域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动员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制定辽源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推进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公开备案和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积极推进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社会责任、能源等管理体系认证和节能环境、绿色低碳产品认证。加大网络安全认证、高端品质认证和新型服务认证的推行力度。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协同服务,搭建质量基础设施 “一站式”服务平台。以“服务站、综合体、合作社”三种模式启动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手段,加快培育检验检测认证、产业计量测试、标准化服务、品牌咨询等新兴质量基础服务业态。(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提升质量监督效能。强化质量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水平,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结合“互联网+监管”平台面向社会及时、准确地公示质量领域行政处罚与行政检查信息。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高风险领域,开展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和区域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对产品质量领域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在“信用中国(吉林辽源)”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加大对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行政处罚企业的失信约束,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强化事中事后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科学的监督抽查。加强对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工作,严厉打击劣质产品在市场流通,守住质量安全底线。持续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机制,强化监管部门间进出口商品风险监测信息交互、风险预警信息共享。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以农资、食品、质量、知识产权、消费安全为重点,持续开展“雷霆”“铁拳”执法行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辽源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动质量社会共治。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将质量强市建设作为全面振兴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企业发展的“生命线”。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加强质量主题宣传,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大力提升各行业质量水平。开展质量宣传、质量交流和质量帮扶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市民关注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有力推动全社会质量共治。以“3.15”“质量月”“中国品牌日”为契机,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动员各行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开展质量技能比武竞赛,培育质量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构建良好的质量发展格局。(辽源市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健全研究质量强市战略、分析质量发展形势、制定质量提升政策措施的工作机制,加强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制度建设,统筹质量发展规划、质量提升行动、质量品牌培育和质量基础建设,推动质量水平全面提升。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区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质量工作机制,加强质量政策引导,建立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推动质量水平全面提升。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深入报道我市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工作的实践成果,最新进展和先进典型,挖掘辽源质量内涵底蕴,讲好辽源质量故事,推荐辽源质量品牌,塑造辽源质量形象,促进辽源质量文化传承,加强质量公益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责任意识,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良好的质量生态和质量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