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49号),充分发挥标准化战略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规范社会管理与服务、推动科技创新、促进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提升我市标准化整体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入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为统领,以推动辽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落实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构建覆盖农业农村、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全领域的标准体系,推动标准化深度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助力我市高技术创新、支撑高效能治理、引领高质量发展,为高质量完成《辽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目标任务提供标准化支撑。
二、主要目标
加快构建覆盖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全领域的标准体系,以实施标准化“九大工程”为抓手,推动标准化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为辽源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有效实施,标准化体制机制取得新突破,覆盖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标准化持续融入辽源经济社会发展,全市浓厚的标准化氛围基本形成。
——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全覆盖,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1项,组织制定省市级地方标准10项以上,培育发展符合市场和创新需求的团体标准10项以上。
——标准化体制机制取得突破。建立统一协调、运行高效的标准化管理体制,标准制定流程进一步优化,地方标准平均制修订周期缩短,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标准制定、实施、监督的社会参与度明显提高。
——标准化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培育建设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个以上、工业标准化示范试点2个以上、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2个以上,社会事业领域标准化示范试点不少于1个,标准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和生态效益充分彰显。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业现代化标准体系建设。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围绕吉林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大工程”,现代农业“三大体系”等重点工作,大力开展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助力我市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
1. 特色农作物种植标准化。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围绕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和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根据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积极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标准。在食用菌、蓝莓、金红苹果、乌米等特色农作物种植区开展农业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利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化种植技术规程、土壤质量及监测评价、循环型生态农业、农产品食品安全等绿色农业发展标准,逐步健全全市特色农作物种植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2. 黑土地保护标准化。
落实国家、省“黑土地保护”标准化工作任务,按照国家、省“黑土地保护”标准体系建设要求,开展我市黑土地保护工作。参与“黑土地保护”标准体系在我市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玉米秸秆处理行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等重点项目中的应用。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吉政办函〔2021〕141号),吸取其他地区黑土地保护经验,探索通过标准化手段推广符合我市特点的黑土地保护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3. 种植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
(1)积极参与健全完善“吉字号”品牌质量安全标准,重点完善与产地环境质量、农业投入品质量、农业产中产后安全控制、作业机器系统与工程设施配备等相关的农业绿色发展标准。强化绿色导向及标准引领,健全水稻、玉米、食用菌、人参等农产品系列标准规范。落实国家、省秸秆资源调查、秸秆收储运、秸秆利用技术等环节的秸秆综合利用标准,助力“秸秆变肉”工程推进。落实主要农业生产性服务、农技推广服务等标准,促进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以区域性优势主导产业和地方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大力开展现代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促进农业标准应用,支撑现代农业发展。
(2)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和加工流通标准体系,不断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制定和完善畜禽标准化饲养管理规程,积极培育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提升畜禽养殖、加工标准化水平。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与品牌标准化建设。聚焦东丰梅花鹿、辽源禽蛋等产业集群,构建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的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开展特色农产品标准品牌建设工程,提升特色农产品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4. 加强农产品加工和食品工业标准化建设。
加快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结构合理、科学先进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推动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完善农产品预处理、贮藏保鲜、分等分级、商品化处理等亟需标准,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标准体系。推动创制辽源市食品加工标准,完善食品加工储运、销售、追溯等全过程标准,推动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引导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社会化服务,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加工基地,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5. 开展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
开展乡村建设、休闲农业标准体系工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公共管理服务、生态环境治理和人民环境改善等标准的研究工作并组织实施,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标准化支撑。加快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方面标准制修订,健全专业化社会服务体系,以省级“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单位朝阳村为样板,发挥标准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引领、指导、规范和保障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标准化支撑。(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市委组织部,各县区政府)
(二)推动全市制造业整体质量提升。
围绕吉林省构建“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完善制造业领域标准体系,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提升制造业领域标准水平,助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提升我市制造业质量效应和核心竞争力。
6. 构建装备制造产业标准化体系。
在高精铝、新能源汽车、车辆改装等领域,推动我市优势产业研发成果转化为标准,鼓励制定满足市场需求的团体标准,提升产业影响力。加强标准宣传、推广,探索在政策制定方面引用先进团体标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
7. 医药健康产业标准化建设。
参照国家药品标准格式和用语,鼓励医药企业积极参与吉林省中药检测方法全面增修订,增加安全性检测项目、检测指标及方法,提高标准的准确性和可控性。征集我市有临床习用历史的品种,整理挖掘具有地方炮制特色或中医用药特点的饮片品规,满足地方临床用药需求。鼓励将传统炮制方法和现代生产技术手段相结合,开展中医临床、基础理论、诊疗技术等领域的标准制定,建立中医药标准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
8. 积极探索专业科技领域标准化建设。
围绕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重大需求,加强创新和标准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引领产业向高端迈进,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化发展,以标准“走出去”带动产业“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等有关部门)
9. 加大节能标准化工作力度。
充分发挥节能标准化的技术基础和政策工具作用,强化能效标准和能耗限额标准实施及数据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确保节能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和有效性。鼓励和引导新兴节能技术、产品和服务快速转化为团体标准,有效支撑辽源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三)拓展服务业标准化领域,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
拓展服务业新领域,发展新业态,着力推动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利用标准化手段打造现代服务业新引擎,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引领消费者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
10. 构建服务业标准体系。根据我市服务业发展的业态、技术和管理创新要求,聚焦旅游产业、养老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商贸物流、休闲康养产业、现代文化产业等服务业重点领域重要行业,加强标准化建设,开展专项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宣贯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扩大服务标准化覆盖范围,引导带动服务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
11. 推进服务业重点领域地方标准的研究制定。
重点推进休闲冰雪旅游、现代智慧物流、商贸流通、康养服务、物业服务、医疗服务等领域辽源地方标准的研究制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
12. 发挥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的示范带动和辐射效应。
在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等领域,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以服务标准的实施带动服务业品牌建设,逐步形成一批有市场影响力、消费者认同的服务品牌,扩大试点的示范带动和辐射效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四)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提升政府工作效能。
健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注重改善民生、富民惠民,优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安全发展观念,逐步构建政府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公共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城镇建设及管理标准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13. 构建政府管理和服务标准体系。
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要求,以政务大数据为基础,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构建涵盖投资开发、社会信用、证照分离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标准体系,全面推进“零跑动”标准化建设。研制政府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强化对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14. 加强公共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围绕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推进公共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安全、消防等领域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有效实施安全源头治理、安全防控、安全保障及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应急保障和防灾减灾救灾标准,开展标准实施监督。推进公共安全标准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运用标准化手段培育全社会公共安全文化意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
15. 推进城市建设及管理标准体系建设。
围绕城市建设及管理需要,开展供水、供热、排水、燃气规划建设等标准化工作,推进地下管网改造、供热扩建改造、燃气管道入户、城镇水源地保护与建设、人防工程、公共活动空间建设等标准的研制及实施。开展路网规划、步行交通系统、公交线路和站点布局、绿色出行、道路应急运输保障、道路客货运服务等相关标准化工作,优化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及建设标准,构建城市建设和管理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16. 建立健全民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以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为统领,逐步构建涵盖公共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重点围绕基层服务开展标准研制及实施,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围绕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文化、公共体育等领域,以促进城乡、区域、人群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构建“高水平、全覆盖、促均衡”的辽源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参与研制公共服务急需标准,补齐社会事业领域标准化短板。积极开展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推动标准实施应用,提升我市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
(2)教育与人力资源标准化。推进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装备标准、教育信息化标准、学校运行和管理标准等重点领域标准,执行内容科学、结构合理、衔接有序的教育标准体系。重点落实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重点领域标准。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等领域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推行劳动力就业、人才流动一站式服务标准化。
(3)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推进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标准,积极参与完善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化、规范化水平。重点开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艺术场馆等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繁荣文化事业。
(4)基本社会保障标准化。围绕残疾人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成年人保护、社会救助等基本社会保障领域谋划建立先进标准体系。在残疾人福利标准方面,着重落实好残疾人就业、康复、照料、教育等国家标准,研制适应辽源地区实际的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在儿童福利与收养标准方面,着重开展儿童福利机构统一标识、安全管理、儿童档案、康复训练,入院儿童评估,儿童引导式教育康复,收养人收养能力评估等标准研制。在未成年人保护标准方面,着重开展未成年人风险评估、家庭监护评估、委托监护操作指南等标准研制。在救助管理机构标准方面,着重开展救助管理站建设与运行、救助对象信息采集与共享、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与保护等标准研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旅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有关部门)
(五)推进标准化体制机制建设。
17. 依法实施标准化管理,形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高效运行、协同推进的辽源市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
(1)按需制订辽源地方标准。结合辽源地域特色、资源优势,优化制定我市地方标准。强化我市地方标准的公益性、基础性定位,严格控制制定范围,规范标准制定立项、审查流程,提高地方标准质量水平,保证标准的适用性及协调性,形成省、市两级协调配套的地方标准体系。
(2)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引导规范团体标准发展,鼓励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协调相关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推动全市重点产业集群和优势产品发展,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
(3)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强化企业自我约束和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企业的标准化主体责任,指导企业进行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积极开展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探索培育及精准指导方法,推进采用国际标准、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实施等工作,引领辽源企业质量提升和品牌高端化。
(4)鼓励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我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支持优势领域创新先进标准,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我省地方标准,支持企业、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参与标准化活动,提升我市在国家标准供给方面的贡献度,服务辽源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18. 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
全面落实标准化改革要求,加强我市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宣贯、标准实施监督等工作,加大政府、企业和社会对标准实施的监督力度,提高标准化效益。
(1)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机构、学术团体以及相关标准化专业组织等主体建立促进技术进步和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标准化工作机制,深入推动标准应用和实施。鼓励企业建立标准体系,严格执行标准,把标准作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和控制质量的依据和手段,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生产经营效益,创建知名品牌。
(2)完善标准实施推进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标准宣贯,应用标准开展宏观调控、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促进标准实施。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确保实施信息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修订进行指导和服务,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依法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修订进行监督,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标准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3)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强化标准意识,调动社会公众积极性,建立投诉意见管理流程,畅通标准化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标准需求及反馈意见。(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19. 强化标准化基础支撑。
从标准化服务能力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有效支撑辽源标准化基础工作。
(1)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以市政府、部门网站为依托开发标准化专栏,提供市级地方标准化政策、法律法规、文件及标准信息发布,推行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全过程公开、标准全文免费公开。加强公益类标准化服务供给,推进市场化标准化服务发展,培育标准验证检验检测机构,加强标准验证能力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第三方标准化服务机构开展标准研制、推广实施、比对评价等工作。营造推进标准化服务专业化发展政策环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标准化服务市场建设,促进标准化服务市场快速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2)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标准化人才培养机制,组织开展标准化人员培训,加强标准化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鼓励企业配备标准化专(兼)职人员,鼓励企业利用各类人才计划,引进和培育复合型标准化高端人才。建立完善市标准化人才库和专家库,发掘一批标准化高层次人才和产业领域标准化专家,培养一批专业优势明显、实践经验丰富的标准化专业从业人员,全面提升我市标准化队伍素质和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辽源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指导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健全标准化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标准化协同推进力度。各成员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联动配合,做好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二)加强政策扶持。
将标准化建设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和支持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定及宣贯、标准化科研、公益类标准化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国际标准化活动,标准制定及实施评估、标准实施监督检查等标准化工作。聚焦标准化创新发展,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加大投入,促进标准创新和标准化服务发展。建立标准与科技、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制定支持自主创新技术标准、重大产业技术标准研发的优惠政策,在我市科技计划中进一步强化技术标准的导向作用,把标准列为专项计划项目立项、评价的指标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依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电视、网站、报刊等媒体作用,利用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宣传、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深入开展标准化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学标准、用标准、懂标准、制标准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附件:《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吉林省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