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源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农指〔2025〕64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88万元,分配给龙山区247.4万元,分配给西安区358.4万元;分配给高新区82.2万元;将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9万元,分配给龙山区130.5万元,分配给西安区186.5万元,分配给高新区42万元,公示期为10天(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8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辽源市农业农村局(辽源市龙山区新阳路133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7-3297055
辽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