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源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要求,2020年9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公布了《辽源市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由于疫情影响总体进度、上级计划规划和政策文件等依据未制定出台、与制定规划相关的数据库数据信息未更新等原因,部分已纳入目录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内不能完成,已按规定程序从目录中移除,另外因工作内容信息更新,对部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辽源市政府2020年度15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予以公布。列入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并适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附件:辽源市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
辽源市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整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组织承办 部门 |
1 |
制定我市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
市发改委 |
2 |
辽源市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实施方案 |
|
3 |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实施方案 |
|
4 |
关于独立设置辽源市教育学院情况的汇报 —辽源市高校系列教育机构整合方案 |
市教育局 |
5 |
辽源市产业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
市科技局 |
6 |
辽源市工业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 |
市工信局 |
7 |
辽源市宝丰公墓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
市民政局 |
8 |
辽源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报告 |
市自然资源局 |
9 |
辽源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报告 |
|
10 |
辽源市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实施办法(试行) |
|
11 |
辽源市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市卫健委 |
12 |
辽源市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 |
|
13 |
辽源市落实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
市市场管理局 |
14 |
辽源市落实健康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
|
15 |
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 |
市金融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