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药品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本次药品监督抽样共计75户,登记235条信息,其中医疗机构50户,共计159批次;连锁药店13户,共计104批次;零售药店12户,共计89批次。抽检化学药品99批次,抗生素32批次,中成药176批次,中药饮片45批次,共计352批次,266个品种。经检测,所有药品均合格。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药品要到正规药店购买,说明自己买药的目的,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才可购买,使用药品之前,应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索取购药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