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第18期)公布如下: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共计45批次,其中食用盐1批次,淀粉制品4批次,非发酵性豆制品6批次,谷物粉类制成品21批次,瓜类蔬菜5批次,酱腌菜4批次,鳞茎类蔬菜1批次,茄果类蔬菜2批次。其中合格45批次、不合格0批次。检验的详细内容见附件。
提示广大消费者,选购食品要选择具有经营条件和良好经营环境的场所,食品经营场所要远离污染源。如冷藏冷冻食用农产品必须具备冷藏、冷冻设备;直接入口的食品要具备防蝇虫防尘条件;食品从业人员应在经营场所公示其健康证明等。
附件: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第18期)公示.xlsx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