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标图案以“辽”字为主创元素,用狂草手法演变出“旭日初升、祥龙飞天、神鹿跳跃、辽水奔腾”的形态造型,巧妙蕴含了龙山、辽水、鹿乡等辽源元素,寓意辽源充满活力、充满希望、蒸蒸日上,充分体现了“皇家鹿苑”、“东辽河畔明珠”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现代化城市魅力,展现出辽源人豪迈大气,敢为人先,创新发展,勇于开拓,阔步迈向未来的时代精神。
  整个市标简洁明快、动感十足、色彩标准采用红黄绿蓝渐变成五彩图腾,分别代表“五城辽源”,勾勒出辽源天蓝、日丽、水碧、山青的美丽画卷。

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指南)

发布时间:2021-12-28 13:32 信息来源:办公室

  一、绩效目标

  2021年,全省(含国家级贫困县)共培育高素质农民25000人左右,参训农民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实施条件

  符合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要求的市(州)本级和县(市、区)。

  三、补助对象

  经省农业农村厅或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局认定的可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含田间学苑)。

  四、补助标准

  根据国家和省培训管理规定及各地实际,按照中央培训补助资金额度和培训任务自行测算。省内培训每人每天不超过400元标准进行补助,省外培训每人每天不超过550元标准进行补助。

  五、实施要求

  (一)明确工作思路

  2021年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要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保护黑土地、保证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等重点工作任务,以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为重点,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为目标,继续推进高素质农民培养三年行政村全覆盖行动计划,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协同、提升能力与延伸服务衔接,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等行动,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二)加强体系建设

  各地要充分依靠涉农院校、农广校和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建立健全稳定的培训机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授课水平,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发挥涉农企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农民教育中的辅助作用,组织实施好实训基地、田间学苑的审核认定,实现课堂学习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理论研究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科研示范与成果推广相结合,构建以农业院校为引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技推广单位等国家公益服务机构为基础,农业企业、农业经营主体等社会机构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农民教育体系。

  (三)实施分层分类培训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1】11号)要求,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返乡入乡创业创新、助力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主要开展以下类型培训。

  1.专业技能型培训(不少于40学时)。由各项目县(市、区)结合本地产业布局和服务主体需求,以补齐和提升种养加技能为目标,按照任务指标,自行组织实施。

  2.重点产业专项培训(不少于40学时)。由省级或县(市、区)级围绕全省农业农村发展的重点产业和各农业院校的专业优势确定产业培训班和培训机构,组织开展不同专项产业培训。由各项目县(市、区)从以前年度培训学员中选派有产业提升需求的学员参加相应产业培训班,参加培训人数列入当年本项目县(市、区)的任务指标,培训经费由推荐单位承担。

  3.乡村治理人才培训(不少于80学时)。由各项目县(市、区)以培养一批农村基层治理人才为目标,自行组织实施。

  4.经营管理型培训(不少于120学时)。由各项目县(市、区)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为目标,按照任务指标,自行组织培训。培训比例不得低于本项目县(市、区)培训任务的60%(含农业经理人)。

  5.农业经理人培训(不少于120学时)。由省农业农村厅遴选涉农院校,按照《农业经理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农业经理人培训规范》组织培训。各项目县(市、区)按照任务指标,在已经接受过高素质农民培训的学员中,按照遴选条件,提出参训人员名单,经省级管理部门审定后,到相应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参训人员列入本项目县(市、区)的经营管理型任务指标,培训经费由推荐单位承担,统一转账到培训机构。

  (四)严格遴选培训对象

  1.专业技能型学员。重点面向从事农业生产或农技服务的农村劳动力、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群,传授新品种、新技术、新技能,解决生产技术和服务技能提升问题,一般不超过60周岁,老龄化严重地区可适当延至65周岁。

  2.重点产业专项培训学员。主要面向黑土地保护、水稻绿色轻简栽培、果蔬(蓝莓、葡萄、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中草药(人参)种植、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农机使用与维修、电商营销和休闲农业等产业人群,开展技术更新、品牌培育、产品加工和经营管理等培训。每班学员50人左右,学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乡村治理人才培训学员。重点面向村“两委”成员,开展思想政治、法制制度、村庄建设管理等方面培训,每班学员不超过50人,学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4.经营管理型学员。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主体带头人培训,加强技术指导,提高经营水平,提升管理能力。培训班规模不得超过100人,鼓励小班教学,学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每个培训班次中56-60周岁学员比例不超过10%。

  5.农业经理人。重点面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人员,开展生产组织、财务分析、质量管理、市场开拓和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培训,一般为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经历3年以上。

  (五)科学设定培训内容

  按照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大类设计课程内容。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党史教育)、农业通识(例如绿色发展等)、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专业能力课程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及加工等技术(例如:黑土地保护技术、玉米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稻田综合种养技术、农作物病虫害生物防治航化作业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信息化服务技术等)、休闲农业等课程;能力拓展课包括但不限于农村电子商务、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融资担保等。各类培训课程学时安排,按照省里设置的《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执行。

  (六)灵活确定培训形式

  根据培训层次和特点,优化组织开展理论教学、线上学习、实习实训、现场观摩、交流实践等。培训机构结合农时,合理选择集中分时段或弹性式教学,遵循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和规律,强化实训实践,后续跟踪指导服务,组织农民学员到省内外的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实操演练、观摩交流,在实战环境中提升能力水平。充分利用吉林省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jilin.yszn.net.cn)“吉农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管理。

  (七)合理认定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由省农业农村厅或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吉林省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遴选认定。各项目县(市、区)根据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合理遴选认定培训机构,确定本级实训基地。田间学苑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训辅助机构,由各项目县(市、区)推荐,省级管理部门审核认定,主要承担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每个田间学苑总培训任务一般不超过150人,每个培训班次不得超过50人。

  (八)抓好培训组织

  一要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围绕区域产业规划布局,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因地制宜,科学编制本辖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明确培训对象遴选标准,细化资金管理及使用范围,认定培训机构和本级实训基地,强化保障措施等。及时将省里下达的指标任务分解落实,经营管理型不低于本项目县(市、区)培训任务的60%。请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任务分解指标报省农业技术培训中心(省阳光办)备案。

  二要严格规范执行。各项目县(市、区)、培训机构、田间学苑和实训基地,要对照相应的制度和规范,确定培训层次类型,制定培训计划,科学设置课程,优选授课教师和精品教材,确保教学质量,切实提升培训效果。按时限按要求推荐参加省级培训的学员,及时完成培训经费划转手续。

  三要加强系统应用。吉林省农民教育培训云平台(吉农云)是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和数据统计考核的基础平台,各地要组织培训对象登录吉林省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jilin.yszn.net.cn)或手机下载“吉农云”APP报名参加培训。在开展培训时,必须从农民教育管理平台中提取培训对象进行组班、培训、评价,并及时采集培训数据,分析培训情况,建立全过程的培训信息采集和监督机制。

  (九)做好学历教育融合

  一是做好中职教育融合工作。各级农广校要牢牢抓住农民培训项目实施的有力契机,精心遴选一批优秀农民,尤其是新生代农民,把项目培训内容和课时纳入中职教育体系,加大力度培育一批农业农村发展所需的中等职业人才。

  二是做好高职教育融合工作。各项目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大力动员和鼓励培训过的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高职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同涉农高职院校进行联合,把项目培训内容和课时纳入高职教育体系,合力培育具有高职学历的高素质农民。

  (十)强化舆论宣传。

  各项目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宣传推介工作,注意挖掘和培树典型案例,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培育模式,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吉林省新型职业农民网、吉林省农民教育培训云平台(“吉农云”App)等进行推介宣传。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及时报送先进典型等信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遴选一批农民致富带富先进典型,打造一批优质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和田间学苑,推介一批高水平名师和高素质农民典型代表,营造良好氛围。

  (十一)明确资金用途

  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及培训机构(田间学苑)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全过程的支出。主要包括摸底调研、招生宣传、线上线下培训、现场实训、教务管理、跟踪服务、职业技能鉴定、绩效考核、宣传推介以及管理人员、教师等参加业务培训的支出。教材购置费用原则上不超过补助资金的3%,纳入中高职学历教育的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10%。课件制作(在 “吉农云”APP采集并运用的课件)费用原则上不超过补助资金的5%。跟踪服务留存费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各地可根据产业发展实际以多种形式开展后续跟踪指导服务。

  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有关问题可参照吉财党群〔2019〕162号文件、吉财党群〔2017〕1059号文件执行。

  六、监管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加强党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地方“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明确职责分工,保障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各地要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系统部署,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加强工作监管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工作指导,贯彻落实第一课制度,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强化日常监管和检查验收,省里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要求停班整改,年末对各地培训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评估,评价结果分别计入县域经济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成绩。请于2021年12月20日前,以项目县(市、区)为单位将工作总结报省农业技术培训中心(省阳光办)汇总。

  (三)加强信息化管理。

  依托吉林省农民教育培训云平台(“吉农云”App)开展培训在线监管,组织参训农民对培训教师、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逐步形成以农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加强信息化管理,以县为单位、以培训班为单元,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入库,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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