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经多次催促仍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我局按有关规定依法对其撤销登记,现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5088318(以下为撤销及注销登记社会团体名单)
特此公告。
辽源市民政局
撤销的社会团体名单
1
辽源市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
2
辽源市女检察官协会
3
辽源市爱心志愿者协会
4
辽源市书画家协会
注销的社会团体名单
辽源市企业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