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标图案以“辽”字为主创元素,用狂草手法演变出“旭日初升、祥龙飞天、神鹿跳跃、辽水奔腾”的形态造型,巧妙蕴含了龙山、辽水、鹿乡等辽源元素,寓意辽源充满活力、充满希望、蒸蒸日上,充分体现了“皇家鹿苑”、“东辽河畔明珠”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现代化城市魅力,展现出辽源人豪迈大气,敢为人先,创新发展,勇于开拓,阔步迈向未来的时代精神。
  整个市标简洁明快、动感十足、色彩标准采用红黄绿蓝渐变成五彩图腾,分别代表“五城辽源”,勾勒出辽源天蓝、日丽、水碧、山青的美丽画卷。

龙山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发布时间:2019-07-19 11:07 信息来源:龙山区住建局

  为了城市整体规划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辽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龙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论证后,决定对龙山区公路段、公路处宿舍楼地块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据此,龙山区人民政府做出《龙山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龙政房征[2019]2号),对龙山区公路段、公路处宿舍楼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征收事宜如下:  

  一、征收范围:龙山区公路段、公路处宿舍楼 

  二、征收主体:龙山区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龙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五、征收实施时间: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实施。 

  六、签约期限: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10日 

  七、辽源市公路段、公路处宿舍楼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附:《辽源市龙山区公路段、公路处楼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019年6月26日 

  关于《龙山区公路段、公路处宿舍楼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公示 

  为了城市整体规划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辽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龙山区人民政府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制定了《龙山区公路段、公路处宿舍楼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为30天。从2019年5月21日起至2019年6月20日止。在征收范围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龙山区公路段、公路处宿舍楼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单位公章。 

  一、网上受理 

  联系人:龙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电子邮箱:lszsbgs@163.com  

  二、电话受理 

  联系人:龙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联系电话:5223004 

  三、来信受理 

  收件人:龙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通信地址:辽源市九州公园时代小区4号楼 

  邮政编码:136200 

  四、当面受理 

  接待人:龙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接待地点:辽源市九州公园时代小区4号楼 

  特此公示 

  2019年5月21 

(责任编辑:龙山区遇洋) [纠错] [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