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人到现住公房的管理单位(原房管所)索取填全内容的下列表格:
(一)购房申请书;(二)单位售房申请表;(三)公有住房出售价格计算表、审批表;(四)夫妻双方工龄证明信;
二、购房人首先应明确所居住的现住房是直管产还是单位产,若是单位产应有单位房屋产权证。如果单位放弃产权,应出具放弃产权的书面证明。
三、购房人开具夫妻双方各自的工龄证明信,并且应有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的审核意见。
四、住房面积超过控制标准,应出具户口证明或要双方任何一方的级别、职称证明。并复印一份原件的复印件留作保障中心存档。
五、购房人到房管部门(原房管所)计算公有住房出售的价格。
六、购房人持公有住房所有的购房手续到保障中心进行审核。
七、经审核无误,保障中心开具交款通知,购房人持交款通知,到市政府指定的吉林银行向阳支行交存购房款。
八、购房人交完购房款后,持吉林银行的收款回联回到保障中心开具正式发票。
九、持保障中心开具正式发票去财政局国库科盖章后去安胜物业(原房管所)盖章。
十、购房人持保障中心审批后的购房手续到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办理房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