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住保办〔202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近期为做好今年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省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推进组多次召开会议,并下达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为做好今年我市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细致排查,做到四类重点住房有保障
2019年按照省住建厅要求,我市大范围排查鉴定了四类
重点人群的住房,并逐户出具了《鉴定报告》。为进一步夯实去年的排查成果,各县区要针对去年出具的鉴定报告,再重点排查去年接近C级和D级危房的住房,如通过鉴定构成危房的,要按照住房安全保障相关政策解决其住房安全。
二、 部门配合,做到有新增有鉴定报告
各县区政府要组织民政、住建、残联、扶贫等部门,及
时将今年新增的四类重点名单报住建部门,由住建部门及时对新增的名单进行住房安全性鉴定,做到有新增就有鉴定报告,形成良性部门协调机制,确保本辖区内四类重点贫困人群住房安全有保障。
三、 领会精神,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
(一)对于今年新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要及时进
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鉴定属危险的要及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解决其住房安全。
(二)对于去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通过其他方式保障的,如:未参与危房改造住子女家、签订长期租房合同、各级政府建设以低租、免租提供的住房(公租房、幸福大院、城市廉租房等)、住子女外亲友家等方式保障的,要对其现住房进行安全性鉴定,同时出具鉴定报告。
(三)对于去年通过其他方式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原住房仍未拆除、户主有意愿改造的,要及时列入改造计划,务必确保在今年5月30日前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确无意愿参加危房改造的,必须拆除危房,乡镇政府应保留相应的影像资料,签订保障农户利益的协议并建立档案,作为其权益证明。
四、高度重视,做到组织到位、保障到位
住房安全保障是“两不愁、三保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请务必提高站位、抓紧抓细,确保“贫困户不住危房”,为全市顺利通过脱贫攻坚考核验收打下坚持的基础。各县区住建部门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要尽快启动《钉钉》工作软件,加入工作群,确保省市县(区)住房安全工作信息及时畅通。
辽源市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推进组办公室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