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标图案以“辽”字为主创元素,用狂草手法演变出“旭日初升、祥龙飞天、神鹿跳跃、辽水奔腾”的形态造型,巧妙蕴含了龙山、辽水、鹿乡等辽源元素,寓意辽源充满活力、充满希望、蒸蒸日上,充分体现了“皇家鹿苑”、“东辽河畔明珠”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现代化城市魅力,展现出辽源人豪迈大气,敢为人先,创新发展,勇于开拓,阔步迈向未来的时代精神。
  整个市标简洁明快、动感十足、色彩标准采用红黄绿蓝渐变成五彩图腾,分别代表“五城辽源”,勾勒出辽源天蓝、日丽、水碧、山青的美丽画卷。

土地征收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3 10:00 信息来源:辽源市自然资源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征收龙山区寿山镇三合村三组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龙山区寿山镇三合村三组。用地总面积0.2922公顷,其中:拟征收三合村集体土地0.2922公顷(其中:旱地0.2922公顷)。四至:项目位于三合村三组。(具体位置及面积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拟作为工矿用地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龙山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上述拟征地范围内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做好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登记工作。

  四、相关规定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种)各类农作物和树木,以及抢建建(构)筑物(包括:蔬菜大棚、温室、看护房等)。如违反此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辽源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

(责任编辑:李雪松) [纠错] [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