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征收龙山区寿山镇三合村三组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龙山区寿山镇三合村三组。用地总面积0.2922公顷,其中:拟征收三合村集体土地0.2922公顷(其中:旱地0.2922公顷)。四至:项目位于三合村三组。(具体位置及面积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拟作为工矿用地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龙山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上述拟征地范围内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做好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登记工作。
四、相关规定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种)各类农作物和树木,以及抢建建(构)筑物(包括:蔬菜大棚、温室、看护房等)。如违反此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辽源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