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寿山镇灯杆河北侧地下补征及调整规划地块,原土地出让合同2204002012B00783号。辽源市龙山区寿山镇百镇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出让合同签定日期为2012年11月30日。根据《辽源市寿山镇灯杆河北侧地块第一次地下补征及调整规划设计条件》内容要求,规划批准此宗地在原地上住宅面积87483平方米(已取得),现调整为补征负一层工业面积为2152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2012年11月30日至2062年11月29日。根据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提升资源保障服务水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吉自然资规[2019]1号)第三项第6条“工矿仓储项目使用地下空间,地下部分不增收土地价款。经辽源市自然资源局集体决策,该地块不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辽源市自然资源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与原受让单位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合同。
特此公示。
辽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