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标图案以“辽”字为主创元素,用狂草手法演变出“旭日初升、祥龙飞天、神鹿跳跃、辽水奔腾”的形态造型,巧妙蕴含了龙山、辽水、鹿乡等辽源元素,寓意辽源充满活力、充满希望、蒸蒸日上,充分体现了“皇家鹿苑”、“东辽河畔明珠”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现代化城市魅力,展现出辽源人豪迈大气,敢为人先,创新发展,勇于开拓,阔步迈向未来的时代精神。
  整个市标简洁明快、动感十足、色彩标准采用红黄绿蓝渐变成五彩图腾,分别代表“五城辽源”,勾勒出辽源天蓝、日丽、水碧、山青的美丽画卷。

关于征集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4-25 14:29 信息来源:市文旅局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辽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专项整治行动,现公开征集旅游行业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导游执业乱象

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伪造、变造、转让导游证件,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甩团,讲解中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言行等。

(二)消费环节违规

强制或变相强制购物,诱导参加自费项目,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服务标准未达合同约定等。

(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旅行社、导游等存在的其他违规操作、乱收费等问题。

二、征集线索范围

1.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包括变相经营行为。

2.旅行社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旅游产品和服务。

3.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

4.旅行社及导游强制、诱导游客消费问题。

5.旅行社及导游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如擅自变更行程等。

三、征集方式及要求

(一)征集方式

1.电话举报:0437-5021108

2.现场举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至辽源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旅游执法科(仙园路126号,东侧楼5楼)

(二)征集要求

1.举报人应提供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以便我们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

2.请提供具体时间、地点、涉事企业、人员名称及事件经过等相关信息。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于被查实的黑导游和强制消费等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及旅游经营单位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温馨提示

请各位游客及市民朋友们务必选择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并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价格低廉的旅游广告,以免遭受欺诈。旅游过程中注意留存消费凭证、合同文本等证据。如遇侵权行为,及时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关注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遭遇导游乱象或强制消费时,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举报。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携手营造安全、有序、诚信的旅游市场环境。

特此通告。

                        辽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4月25日

(责任编辑:王慧宇) [纠错] [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