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实施职业教育提升行动》
制定依据: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吉办发〔2021〕37号)和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关于支持辽源职业教育转型发展”的意见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事项。
进展情况:出台了《辽源市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转型发展工作方案》(辽办发〔2022〕3号),主要包括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方面的内容。市教育局起草《方案》初稿,组织部、编办、人社等部门调研论证,发改、财政、工信、税务等15个部门和两县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反馈意见,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最终形成本《方案》。重点体现五大方面改革任务: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体制机制,激发职业院校发展活力;完善职教体系,夯实技能型社会建设基础;优化供给结构,协同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实施提质培优工程,深化校企协同育人。2022年1月6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2022年1月29日经市委常委会会议通过。2022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