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辽源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制定依据:《辽源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是全市重点专项规划,科学编制《规划》,是贯彻落实辽源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推进我市农业农村发展的迫切需要。《规划》主要编制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51号)和《辽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进展情况:2021年8月形成《规划》初稿,根据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今年初收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51号)后,又对标对表作了修改。委托参与省规划编制的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对《规划》进行了修改把关,召开了局党组会研究讨论,征求了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县区政府的意见,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等程序,经过多轮修改,形成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审议稿。目前,正待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