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条款标题 |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欠费不停供”,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 发布地区 | 辽源市 |
| 发布部门 |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 2022-06-21 |
| 核心条款内容 | 降低水电气使用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全面落实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开辟用电报装“绿色通道”,大力推广“网上国网” App 等线上办电方式,向个体工商户提供从技术咨询到装表接电“一条龙”服务,加快办电速度;对个体工商户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压减办电成本。 | ||
| 核心条款备注 | |||
| 政策来源 | 发文机关 | 发布日期 |
|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为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告 |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2-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