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吉林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办法(试行)》(吉政数审改〔2019〕8号),结合《省政府部门部分权责事项调整清单》,梳理汇总形成《辽源市政府部门部分权责事项调整清单》,其中新增27项权责事项,取消17项权责事项,调整37项权责事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辽源市政府部门部分权责事项调整清单(新增)
辽源市政府部门部分权责事项调整清单(取消)
辽源市政府部门部分权责事项调整清单(调整)
辽源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
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