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府办函〔2008〕6 号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完善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建设 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要求,为完善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的整体功能,为公众提供更完善的服务。现就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已经运行的网站应立即刻链入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aoyuan.gov.cn)。 二、尚未建设部门网站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与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联系网站建设事宜。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公众信息服务平台为各部门和单位提供虚拟主机、网页集成、动态链接等服务。部门网站负责本部门站点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和更新,网上应用项目的开发管理,以及其他与本部门站点管理相关的工作。 三、部门网站建设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公开的内容及时进行更新、补充和完善,让群众看了不后悔,信了不误事;二是要大力开展网上办事服务。各部门要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网站的在线办事能力;要重视资源整合,按照用户的获取和使用信息的习惯提供信息资源;凡是在网上开展的办事项目都要提供“在线申报”、“办理状态查询”,逐步实现网上行政许可、招商引资、交费、纳税、证照办理等事项,真正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网上办事服务。三是要积极增进互动交流。各部门要以网站为平台,开设“领导信箱”、“民声通道”、“信息热线”、“网上投诉”等互动栏目,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受理公众提出的意见和问题,限时回复与办理,确保公众与政府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 四、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现实需要,各部门要在4月末之前完成本部门网站的链接和建设工作。从2008年7月1日开始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将定期对各部门网站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评议,主要检查评议各部门和单位网站的内容、功能、建设质量、信息安全和管理机制。并对检查评议结果进行通报。 五、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促进此项工作按期完成。(联系人:张晓晶;联系电话:3518283;电子信箱:lyzwxxh@jl.gov.cn)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